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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商品房明码实价有什么用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于乎
2011年03月25日02:14

  传说中的商品房明码实价全国推广政策最终成为现实。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下称《规定》),规定自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按照规定精神,开发商可以在标价的基础上打折、降价,但标价不得超过申报备案的价格。只有再申报备案价格后,价格才能根据再备案的价格更改。与此同时,明码标价也包括二手房销售。

  消息一出,各方舆论炸开了锅。不少观点认为商品就该明码实价,同时认为此规定有望结束房地产商“坐地起价”时代,甚至会使得房价大跌。然而,笔者认为,此规定执行时面临不少现实约束,效果恐怕未必能如同民众的预期。

  明码标价能否发挥打压房价之用?笔者认为没有。虽然温家宝总理再三强调房地产开发商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然而作为市场的一分子,开发商和诸多“房奴”一样,首先流着的是理性人的血液。如果易地而处,你是开发商,面对只能打折、降价而不能提价的规定,在价格申报之时你会怎么做?答案不言自明,稍具头脑的开发商都会把日后可能提价的因素全面考虑进当前房屋定价之中,在申报时就相应地提高房屋价格。即使判断市场行情不好,然而为了有备无患,开发商也会提高价格。

  这并不是笔者的主观臆测,事实上,在实施“一房一价”的开发商,一直都在这样做。近日,地产界的“大炮”任志强已经在微博上自曝行业潜规则,表示房地产开发商会先高报价申报,然后再打折、优惠卖房,把价格调节的余地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

  以去年已经实施“一房一价”的上海为例,不乏开发商提高报价一到两成的案例,导致网上报价与实际成交价格相去甚远。即使遭遇不能提价的情况,开发商也宁愿捂盘。与此同时,房价也未因此有所降低,根据统计局最新数据,上海2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8%,环比上涨1.1%,上海二手房同比涨幅为2%,环比上涨0.4%。

  而且,明码实价说来容易,执行起来困难重重。从监管部门而言,监管成本高,从推广、执行、检查、惩罚之间各个环节能否保证足够投入令人生疑;至于开发商,不仅违规被发现的可能性相当低,而且违规的成本也相对低廉,根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明文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笔者以为,中国楼市的症结还是在于供给小于需求,与其在需求环节大动脑筋,不如在供给环节多花力气,着力提高土地供给、建设保障性住房等。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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