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调查再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有结果再向社会披露
【《财经》综合报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朱从玖15日在海南参加博鳌亚洲论坛2011年会时表示,胜景山河准确讲是有重大遗漏,后续调查再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有结果再向社会披露。
2010年10月27日,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189次会议首次审核胜景山河IPO事项,获得通过。
但因为涉嫌IPO造假,该公司在上市前半小时被紧急叫停。深交所2010年12月17日早间发布紧急公告称,胜景山河原定当日上市,经公司申请后,深交所同意胜景山河暂缓上市。
2011年4月6日,证监会发行审核会议再次否决了胜景山河的上市申请。
2011年4月11日胜景山河公告称,自11日起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据胜景山河公告,此次IPO,胜景山河和主承销商应返还募资及利息共计5.82亿元。胜景山河此前的发行价为34.20元/股,此次按34.261176774元/股返还,按一个中签号500股计,中一个签的股民将得到30.59元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