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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昊:涨工资如何保证不损害非国有企业利益

来源:红网
2011年04月22日08:07

  为了控制涨价,发改委约谈了一些准备涨价的企业,这些企业果真就不涨价了。事后,发改委解释说只是约谈,不存在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至于说企业为什么改弦更张放弃了之前涨价的想法,只能解读为这些企业突然升华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然而,上述毕竟还是约谈,还真不能一概而论说发改委干预了企业的实际经营。

  可发改委就涨工资提出的方案就不是约谈了,而是直接插手企业的正常经营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19日透露: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十二五”期间翻番;媒体援引知情人士报道称,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起草一份覆盖社会范围较大的“涨工资方案”,该方案除了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外,还有提高住房货币补贴的标准等。(《重庆晚报》4月21日)

  国企要涨工资,容易,在税收政策不变的情况下,从财政支出里划一块或者少上缴的一点利润就可以解决。那么非国企呢?非国企是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企业,利润高了,要留住人才,老板们自然会发奖金加工资。利润少了,自然就不能加工资,甚至还要减少奖金。这是企业激励机制决定的,也是市场化企业能够真正形成自身核心能力的一种方式,必要的手段。少了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的作用,企业的经营管理就会一团糟。

  国家发改委准备出台这个所谓的“涨工资方案”,不能不让人为非国企捏一把汗,尤其是中小型、微型民营企业。原本这些吸收了国家70%劳动力的民营企业,生存环境已经比较恶劣,据统计平均寿命不到3年。在承担了这些劳动力的社会保障支出之后,又要被硬性地逼迫似地给员工涨工资,这些企业的处境就可想而知了。在一个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企业群落中,企业与人才的相互吸引,是自愿的,工资的额度,基本属于协商的结果,包含了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自我公平。一旦员工本人感觉到公平缺失,他就会跳槽离开这个公司。而公司为了发展,老板为了能挣钱,也会根据人才市场的情况,调整自己企业的工资水平。在这里,人才的供给和需求是自我平衡的,是不需要外力来影响打破这样的均衡的。

  如果国家经济发展好了,想提高国民收入,做法有很多种,一般通行的做法是加大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体系的投入,加大公共品的供给,这样的做法,是无排他性的,非竞争性的,没有歧视的,是一视同仁的。而通过出台相关文件、政策,硬性规定企业上涨员工工资,是干预企业的正常运营,对“国有”和“非国有”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是歧视的,甚至是转移成本的做法。对“非国有”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这样的做法,很有可能会大量的民营企业因用人成本高企而倒闭。

  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民营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公正地对待这些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才是发改委要做的事情。干预市场运转,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其后果,就是破坏了市场配置资源这一机制,就会损害到非国有企业的利益,最终是伤害到了绝大多数的劳动者。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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