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2012年年底前无股权融资计划
由曦
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s”)认定标准近日终于尘埃落定,中国银行成为了中国唯一入选银行。
2011年11月4日,金融
稳定理事会(“FSB”)发布了《对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措施》,圈定了包括中行在内的29家首批入选G-SIFIs的名单。FSB表示,希望建立G-SIFIs的全球统一的监管标准,并对其采取更严格的监管,这种差异化监管体现在风险管理功能、风险数据收集能力、内部控制等方面,FSB称,将在今后每年11月份对这份名单重新审定。
除了上述“软约束”外,FSB还对G-SIFIs作出了附加资本要求的“硬约束”,附加资本数额上相当于风险加权资产的1%~2.5%,附加资本要求将于2016年起开始实施,对象是在2014年11月被认定为G-SIFIs的银行。
因此,虽然中行被选入G-SIFIs名单,但由于附加资本要求将在2016年实施,短期来看中行尚无重大的补充资本压力。
短期内对中行资本影响较小
中行入选G-SIFIs的传言在今年8月份时就开始在坊间流传,据当时媒体报道,在7月召开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会议期间,参会的中国监管高层,对中行入选就有了共识,业内当时认为,中行入选自然能够名声在外,但压力也很大,会增加成本和束缚。
对于入选G-SIFIs,中行最关注的就是附加资本要求,因为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来说,除了要符合巴塞尔Ⅲ的资本要求外,还需要计提附加资本,而由于合格的附加资本只能是普通股一级资本,这会为银行带来资本补充的压力。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注意到,在巴塞尔委员会就G-SIFIs认定标准征询意见时,中行曾建议扩大合格资本的范围,并认为,除了普通股一级资本以外,应将附属资本工具也纳入其中。
中行在给巴塞尔委员会的信中表示,“巴塞尔Ⅲ协议已经显著地增加了银行资本要求,并强化了普通股一级资本应占主要地位,如果在附加资本要求上,仍然限制成只有普通股一级资本合格的话,这会增加银行在资本市场的融资压力”。
但中行的意见最终未被采纳,巴塞尔委员会表示,使用附属资本工具的潜在障碍还没有被完全解决,因此,不将附属资本工具纳入。
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虽然提高了附加资本的质量,但也在未来给银行带来了潜在的股权融资需求。
中行有关负责人4日对新华社表示,入选后短期内对中行资本影响较小,2012年年底之前中行没有股权融资计划。
这种“短期无虞”的判断源于FSB设定的宽限期。FSB表示,附加资本要求将在2016年实施,而且,实施的对象是在2014年11月被认定为G-SIFIs的银行。
同时,根据中行相关负责人此前对媒体的表态,如果中行最终入选,那么他们面临的额外资本要求大约在1%,资本充足率水平与目前中国监管部门规定的11.5%的触发值相同,并未显著提高。
2010年,中行为了补充资本,曾进行了高达1000亿元的再融资计划,其中600亿元属于股权融资,此后,中行的资本充足率迅速提升,三季报显示,截至2011年9月末,中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92%,资本充足率为12.84%,均超过中国监管当局的最低要求。
G-SIFIs认定标准出炉
除了G-SIFIs名单被公布之外,其认定标准的出台也颇受关注。
11月4日,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G-SIFIs的认定标准,采用五组权重相当的指标基础上的评价方法,巴塞尔委员会使用跨国性商业活动、规模、关联性、可替代性、复杂性等五个指标,每个指标被赋予20%的权重。
在每个指标之下,又设定了分指标,比如,跨国性商业活动指标之下,又分为跨国债权和跨国债务两个指标,各占10%的权重;复杂性指标之下,又分为场外衍生品名义价值、三级资产、可供交易和出售市值三个指标,各占6.67%的权重。
除了中国银行以外,此次入选G-SIFs的银行包括8家美国银行、4家英国银行、4家法国银行、3家日本银行,另外,德国、瑞士、比利时、荷兰、西班牙、瑞典也有银行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