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刘晓晖
昨日,发行总额为71亿元的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进行了市场化招标,将于今日发行并计息。作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之一,
交行协助上海市财政局顺利完成招标及发行准备工作。
财政部此前于10月20日表示,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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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和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上海市财政局随后组织承销商招标工作,包括交行在内的20多家机构积极投标,最终交行成功中标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主承销商资格。国家开发银行和上海银行亦同时中标主承销商资格。
交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政府试点自行发债是中国地方政府融资机制改革的重要突破,成为首批参与政府自行发债的商业银行有利于提升交行为地方政府提供直接融资服务的能力,而主承销本次上海市政府债券,有利于深化与上海市政府的战略合作关系。
作者:刘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