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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核电从香港借款30亿 离岸人民币回流添新渠道

2012年01月13日01:16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改委的一则批复,既打开了离岸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新渠道,也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更进一步。

  1月11日,发改委网站披露,去年12月,发改委批复同意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借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30亿元人民币商业贷款。发改委称,这是境内企业首次获准借用境 外中长期人民币商业贷款。

  多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的专家均认为,对于跨境人民币贷款的批准,意味着离岸人民币在贸易结算、FDI、RQFII、“点心债”之外,又多了一种回流的新渠道,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继续“上挡加速”。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1月底,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机构数已超过132家,人民币存款余额6273亿元,占香港全部银行存款的10%左右,人民币已成为除港币和美元之外的第三大货币。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颖浩对本报记者表示,香港留存的人民币除了用于贸易结算外,对内地进行股权和债权投资的需求也很可观。

  海外人民币投资内地的前提是回流渠道的畅通,目前,离岸人民币可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FDI、RQFII、“点心债”等渠道回流,光大银行首席宏观分析师盛宏清称,发改委对境外人民币中长期贷款的批准,开辟了人民币回流的新渠道。

  种种迹象表明,决策当局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的努力在近期开始加速。

  以RQFII为例,去年12月,证监会、央行和外汇局联合发布了试点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香港子公司作为试点机构开展RQFII业务,该业务初期试点额度约人民币200亿元,试点机构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的资金不超过募集规模的20%。

  央行行长助理李东荣1月11日在第十届中国进出口企业年会上曾表示,央行将推动实现人民币跨境良性循环,进一步拓宽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协调境内外人民币市场协调发展。

  杨颖浩表示,虽然人民币回流渠道增多,但在贸易结算外所有的渠道都需报相关部门批准,他希望今后能降低审批机构层级,扩大批准额度。

  事实上,目前人民币跨境流动不仅体现在海外人民币的回流上,也体现在内地人民币的流出上。

  在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方面,境内企业可以使用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同时,银行和境内机构可向境外项目以及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全资企业或参股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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