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中心今日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投行新股定价能力评价分析报告》指出,2011年57家投行承销的282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项目中,只有11家IPO公司的新股定价能力获得了合格分100分,占比仅3.9%;57家投行的新股定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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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平均综合得分仅为75分,与定价合格水平相差达25%;而且57家投行的整体定价能力参差不齐,两极分化严重。
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施光耀表示,新股市场化定价机制正式实施以来,尽管总体方向得到了市场参与各方的积极肯定,但实施效果不太理想。
报告指出,当前我国IPO定价不合理主要表现有二:一是新股定价偏高。2011年,282只新股登陆A股市场,有77只新股由于定价偏高上市首日即遭遇破发;二是新股定价偏低,上市首日股价大幅上涨,对发行人不利。投行新股定价非理性或定价能力的不足,导致新股定价不合理现象持续出现,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和发行人的利益,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施光耀指出,国际公认的优秀IPO定价评价标准为,新股上市首日涨幅在10%~15%之间。这样的定价,一方面保护了发行人的利益,发行价没有定低;另一方面也保护了认购人的利益,认购人有10%~15%的回报。“上市首日涨幅过大或破发的发行定价都不是最优定价,将损害投资人或发行人的利益。”他说。
据介绍,该研究中心在借鉴国际投行定价能力评价经验的基础上,开发了中国投行新股定价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体系通过新股上市首日的收盘价与发行价格进行对比,依据首日收盘价偏离新股发行价格的程度来评判新股定价能力的高低;同时,考虑到中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现实特征,二级市场对于新股的价格认同需要一定的时间消化(经验时间大约为1个月,即20个交易日),故评价体系在引入首日收盘价偏离发行价程度的同时,也引入了新股上市后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偏离发行价的程度,以更科学地对投行新股定价能力进行评价。
最终评价结果显示,2011年,57家投行承销的282个IPO项目中,只有11家IPO公司的新股定价能力获得了合格分100分,占比仅3.9%;282个IPO项目定价能力平均得分仅为76分,最低为10分。57家投行的新股定价能力平均综合得分仅为75分,与定价合格水平相差达25%;最高和最低的投行定价能力得分分别为100分和31分,两极分化严重。其中,国信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和浙商证券新股定价能力突出,而
广发证券、安信证券、国联证券的定价能力相对落后。
作者:郑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