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讲讲城市化和土地制度。
按照东亚国家的情况,我们基本上走的是东亚模式,中国在今后二三十年,除了现在已经进城的两亿人,加上他们的家属,有四亿人要在城市里面安顿下来,另外还有三四亿人要进城。
人往高处走这不是任何人希望或不希望的,他们往什么地方去自己也已经选择了,他们到了长三角、珠三角、渤海湾,他们的工作也不要我们找。现在是我们的制度歧视造成的这个格局,显然不能持续下去,要知道我们有几千万的留守儿童在乡村里没有人照应,即使是带在身边的人,生存条件也基本上不符合稍微体面一点的标准。这是我们面临的久已拖欠的巨大债务。
这是一个综合问题,涉及到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的全面调整,而且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确实要考虑到我们国家的历史特点,考虑到我们的转变必须是分步的,同时要看到其他国家的经验,特别是跟我们情况相近的、人口资源条件相类似的国家所走过的道路。
我特别想说的,是关于土地补偿的问题。我们现在的问题和市场化是一样的,一方面是市场化发展的不足,另外则是一些领域市场化过度,我们受两方面之害。在农民的土地补偿问题上,一方面是城中村和城郊农民一夜暴富;另一方面是边缘农民,因为大工程路过那些乡村以及远郊开发区的农民,他们的补偿严重不足。城市化解决的核心问题首先要认清谁是城市化主体,城市化主体就是这两亿多农民工,以及另外两亿被迫分离的家属。
所有对农民的让利都是对城郊农民的让利,中国将来不可能把所有的农村都变成城市,而最大的不匹配就是这部分从中西部、从非城郊来的农民工和家属,他们是我们城市化的主力,但是他们从中没有得到收益。土地制度改革不是简单地把钱给城郊农民。
我们的制度设计,要把现在地方政府拿来盖大楼、盖办公室、搞大马路、搞大广场的资金,包括郊区农民不正当获得的高额补偿金,统统拿出来归公,归农民工及其家属。整个制度设计要按照这个完成。也不是把农民在农村里的几个村并一个村盖上楼,那跟现代化没有任何关系,再过几年随着大部分农民来到城市,这种新村还要被拆掉,那是城市化的巨大浪费。
为什么土地城市化和人口城市化脱节?就是因为我们只分配土地指标,从来不分配安置农民工及其家属落户的指标。我的建议是把主流的土地指标分配和农民工及其家属落户指标挂钩,谁能安置更多的农民工及其家属,就给谁更多的土地指标。
[本文摘自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在中青年改革开放论坛(莫干山会议)上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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