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代保险业的核心,偿付能力监管是各国监管改革的重点全球监管关注的热点。
7月5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与合作国际研讨会”上表示,“加强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的交流和合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新兴市场完善自身偿付能力监管;有利于新兴市场提升在国际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有利于新兴市场助推全球保险业实现发展共赢。”
自2012年4月启动建设工作,历时一年的调研和验证,保监会主席项俊波5月正式签发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整体框架》,完成了顶层设计并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这也意味着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初具雏形。
时间表显示,计划用3至5年完成“偿二代”的建设。对于我国的“偿二代”的特点,项俊波曾撰文强调,“"偿二代"不仅是基于国际偿付能力监管的新格局,还必须吸收国际最新监管经验,与国际发展趋同;基于新兴市场体的定位,必须与我国保险市场特征相适应,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同时,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项俊波说,“当前国际政治经济正在发生重要的变革,世界各国的联系日益紧密,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更加强劲,作为当今世界最具发展活力和潜力的地区,亚洲和金砖国家也在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不断加强相互合作,成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的重要引擎,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保险领域新兴市场已经成为全球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数据显示,在进入新世纪的前十年间,新兴市场保险业年均增长率已达到11%,远高于全球保险业5.57%的增长速度,可以预见未来新兴市场的保险增长依然会非常强劲。”
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则拉开了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序幕,项俊波表示,“各国保险监管者都在积极的推动偿付能力监管改革,在监管理念、监管原则、监管框架和监管内容方面出现了不少新思潮、新方向以及新的趋势,并达成了一些监管共识,形成了趋同发展的时代潮流。”
“在国际金融改革的大潮中,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也在积极的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的改革路径,新兴市场具有一些共同的发展特征,面临一些共同的问题,有着共同的利益和诉求。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有很多相同之处。”
项俊波强调,“举办这次研讨会是为新兴市场搭建交流的新平台,探索增进合作的新机制,提供发展共赢的新举措,保监会愿与大家携手共创偿付能力监管与合作的新局面。”
此外,项俊波提出四点倡议,“一是建立新兴市场交流长效机制,定期分享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最新动向和实践成果;二是完善新兴市场偿付能力信息,共享与监管协作机制,为加强区域间风险的早期预警,协同采取监管措施,防范风险跨境传递;三是探索新兴市场在国际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制定中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新兴市场话语权和影响力,争取共同的利益诉求;四谁研究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的双边等效互认机制,提升各国保险监管效率,促进保险资本的跨境流动,实现互利共赢。
据项俊波介绍,近年来,中国保险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12年共有155家保险公司,保险规模为1.55万亿人民币,资产规模达到7.36万亿人民币。2013年,保险市场继续良好发展态势,截至五月末,保险规模为7743.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4%,资产规模达到7.68万亿元。
(编辑:王艺)
作者:杨芮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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