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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代表李铁军日前写了一个提案:电话月租费理应取消。这个提案在网上发表后,引起了网友的强烈反应。各大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在第一时间内转载了这个提案,并激发了一场社会讨论的热潮。1月29日新浪网以“火热话题:是否应该取消”为题开展讨论。
大部分网民支持李铁军的提案。他们写道:“李铁军是真正的人民代表,举双手拥护!”“强烈要求中国电信退还初装费,取消月租费!”有一位网民写道,我原来有一个包500元市话的小灵通,但我用不到三个月就被偷了,我打电话报停机,但仍必须在一年内每月都得支付30元的月租费(因为霸王条款上规定要用够一年),在一年到期后才能消号,而且在消号时还要交50元,这算什么道理?也有一些网友认为:“取消月租费是一种奢望。道理很简单:电话月租费事关上百亿收入,要让信息产业部舍掉这快肥肉,无疑于''与虎谋皮''。”还有一位网民对此采取了“躲”的态度:“我就是因为固话月租费高才选择了买手机,固话大爷们,我用不起躲得起。”
有的网友问我,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
我以为,电信部门每月收取电话月租费,确有其不合理之处。因为每条电话线所占用的通话资源和设备资源,正是电信部门作为服务提供者所必须具备的要件,否则用户凭什么给你交纳通话费?没听说哪一个餐厅的桌子椅子还要收资源费或设备费,也没听说到电影院看电影还得加付“银幕整洁费”。
北京人大代表李铁军的意见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就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状况而言,电信业还是处于垄断地位,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因素,应加以改变;其次,我国地域辽阔,发展电信产业对于促进我国的全面发展是非常必要的手段,取消固话月租费,能极大地调动广大民众安装固话的积极性;电信公司与供水、供电、热力、燃气、公交等公司一样,都是保证城市发展、为城市运行、提供保障的服务性公司,但其他公司提供服务都不收取月租费,惟独电信公司要收取。电信部门为什么要一枝独秀?至于说“这是国际惯例”,但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为什么不能按照中国的国情来修改国际惯例?
大部分网民支持李铁军提案的社会舆情值得重视。李铁军的提案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地的传统媒体上也引起了反响。多数意见赞成取消月租费。电信部门简单地说“不”的回答,恐怕不能解决问题。在初装费和月租费的“护卫”下,用户等于是完全承担了电信部门的经营成本,而所交的通话费等于是电信部门净赚的“纯利”。仅凭垄断占有的号码资源,就净享“没有支出的收入”,这是不合理的。在计划经济时代,这样不合理的状况状况因有政府出面干预,才得以维持下去;如今是市市场经济的时代,再坚守这条防线,恐怕是守不住了。在垄断没有打破之前,信息产业部作些适当的改革是切合时宜的。请慎之又慎研究北京人大代表的建言。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