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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制:私募参与期指套利的最佳模式?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06月21日01:26
  “股指期货时代的到来,意味着作为私募基金重要形式的对冲基金在中国有了生根发芽的可能。”在6月19日举行的“申银万国-私募基金与股指期货高峰论坛”上,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朱南松表示,在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等基础对冲工具推出后,国内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对冲基金的机遇,已经摆在中国私募基金业的面前。他认为,“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是现阶段国内私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套利的最佳模式之一。“在国外发达资本市场中,有限合伙制早已是对冲基金的主流运作模式。”

  据介绍,所谓“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指的是以《合伙企业法》为基础,采取合伙制的组织形式,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私募基金。“在这种模式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绕过信托公司独立筹集和运作基金。”一位私募人士认为,除了在法律框架上的特殊性和不存在信托管理人以外,这种运营架构与信托阳光私募并无不同。

  朱南松较早介入私募基金业,他认为中国目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对冲基金,主要因为过去由于严厉的监管和金融工具的缺乏,导致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受到了很大限制。而且,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投资策略相当、基金经理运作模式相同,资产管理行业的同质化竞争激烈。在国内对冲基金发展的局限性方面,朱南松认为,目前国内私募基金行业做得比较多的是“集合信托”形式,该形式由于存在受托人的环节,令私募基金行业运营成本提高。同时,“集合信托”意味着对冲基金做任何事情都要受到受托人的监管。

  事实上,有上述行业组织形式困惑的还有不少私募同行。正如组织形式对任何管理人都有重要意义外,组织形式的优劣也对公司和行业发展有非常大的影响。深圳感恩在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金山认为,企业的成长的本质是一种文化延续,而文化延续就本质上说是人才的延续。“良好的组织结构可以保证企业甚至是行业长久生存。”他认为,在竞争性较强的私募基金行业中,伴随着股指期货工具推出所引出的“对冲时代”到来,该行业的组织结构和形式将显得非常关键:这将规避系统风险、规避投资中的人为因素感染和人性弱点,并以此提高整个团队的执行力。

  诸多业内人士还提出了不少来自一线的困惑。比如,当前政策和法律并没有明确保护期货类私募;打造和创新交易模式有时候会跟不上市场特征变化的速度。在新的环境下,“一个交易模式往往需要一个团队,而人才的流失会带来负面效应。”

  其实,有关资产管理行业的组织形式的困惑不仅仅限于私募行业,一位基金公司负责人认为,近年来深受关注的公募人才频繁流动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资产管理行业的兴衰需要得到组织形式的发展。显然,在更加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如何通过组织形式的完善来提高公司和行业的竞争力,也许是每位资产管理行业人士所应思索的。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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