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外账
7月1日,《中国经济周刊》致电国家审计署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州特派办”),该办李晓园处长说:“这都是很早的事了,而且已经有结论了,其中主要是个人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格力运作是规范的。”
李晓园说,2002年5月,在国家审计署例行对格力电器进行审计时,发现了格力电器存在账外账。
据查,格力电器账外账设立于1991年至2001年,账外账的资金来源是权衡格力电器的废品和边角料出售收入,支出是用于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为了鼓励经销商多销售格力空调而支付的奖金和技术干部的年终奖。
据了解,在上世纪90年代初由于市场初级阶段的不规范竞争行为,中国很多企业都存在小金库、账外账问题,2001年中期,国家明令禁止小金库、账外账。
7月3日,格力电器监察部负责人陈春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了当时的情况。陈春说,在2001年初,格力电器办公会就再三决定不再设账外账,由于助理总经理肖传能和财务部长张粤理解错误,擅自于2001年5月将其烧毁,之后账外账并入财务账。当时公司在建实物账的同时,还建有电脑账,广州特派办是通过电脑账和银行账单对收入、支出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查实,完全没有差错,也没有发现有个人行为。公司对账外账监管严格,并指定专门的会计和出纳分管账物,由监察部进行监督,监察部每年安排人员对其进行审计,核对收支是否平衡、手续是否齐全,以此规范管理。
根据2002年7月广州特派办的审计结果表明:格力电器不存在私分、不正常支出的情况。从实质和形式来看,当时定性为:该账务不是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利的“小金库”,而是可以纳入公司正常账目的账外账。
之后,广州特派办将财务部长张粤把企业存款所得的奖励据为己有的线索以及擅自烧账等问题一并交至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后,关于账外账的问题,得出了与广州特派办一致的结论。
2002年7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张粤予以逮捕并于2003年1月提请公诉,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2003年4月做出判决,“被告张粤犯公司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至于烧账问题,由于没有发现个人犯罪行为,不作为刑事处理。
然而事情并没有终止。随后,在2003年5月出现了两个版本的会议纪要。而据参加会议的一董事讲,当时是逼着朱江洪承认账外账是在他指使下烧的,朱江洪认为广州特派办以及珠海市人民检查院已经对烧毁账外账有定论了,该谁负责就谁负责。
7月4日,朱江洪回忆说,“我在会议上如实向董事会作了回答,但徐荣不听,说这个事需要严肃处理,之后也就有了前面这个会议纪要了。”
同日,格力电器总经理董明珠也回忆说,早在2002年,朱江洪与我已向徐荣汇报过账外账问题和国家审计署的审查结论,而在事隔一年后,却又把这个问题重新提出来,显然是有目的的。
朱江洪说:“新上任格力集团总裁陈元和曾向我透露,2003年2月徐荣就曾向他咨询过烧账的法律处理问题。”
由此,似乎可以看出账外账问题重新的提出是有计划的。事实上,会议纪要的出台也就说明了这一猜测,“长期设立小金库”的纪要也莫名其妙地流出了格力集团。此后,在事件发生时间不明的情况下被各大媒体纷纷引用,一个原本为2002年7月就有定论的事件就这样在2003年的10月之后被炒得“有鼻子有眼”。
其中,格力电器1亿元存款挪用案也与账外账问题联系起来了。格力电器于2003年4月15日在某国有银行存1亿元一年期定期存款,但在2003年9月中旬发现该项存款被挪用并报了案。据称,这笔存款的消失是源于格力电器与格力集团之间的内部争斗,与格力电器设立“小金库”、建账外账、烧账本有关。
但事实并非如此。据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该行的行长等人涉嫌伪造格力电器公司印鉴与签字挪用该项存款,涉案资金、资产已被冻结,现所有7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起诉,其中没有格力电器人员。
7月4日,董明珠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目前这笔1亿元的资金连本带息已于4月15日到期收回,这个事件的发生与格力电器没有关系。她同时认为,借此事炒作,并与已经有定论的账外账问题联系,可见这些人用心之险恶。
然而,今年3月份的一份某报内参又让格力电器与朱江洪再次面对珠海市的纪检部门。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该内参在没有采访格力电器以及第三方的情况下,再次对已有结论的账外账问题和1亿元存款大做文章。对此,珠海市纪委又进行了认真调查。7月11日,格力集团董事长叶志雄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珠海市纪委已经转达了关于格力电器账外账等问题最终结论,这些问题将届此划上句号。
此时,《中国经济周刊》从知情人士获悉,同为格力集团子公司的凌达公司也同样发现重大财务问题,而因此被计划抵押出去,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凌达抵押风波
徐荣曾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他最欣慰的一件事就是集团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下简称“东方公司”)达成重组协议,凌达公司将作为抵债的一部分抵押给东方公司。
事实上,这一切并没如徐荣所愿:格力集团更换新任领导后,凌达公司并没有抵押给东方公司,目前已经开始了新的发展之路。
又是从2003年5月16日的格力集团董事会会议开始。据该会议纪要表明:东方公司的机场债务是国家财政部重点追收的债务,该机场的部分设施由于格力集团的担保而成为债务人,而格力集团又没有足够的现金资产偿还债务,东方公司愿意接收凌达公司抵押部分债务的方案。
而在2003年10月13日的格力集团董事会决议中,提出了以“现金5000万+凌达公司权益+格力商务中心大厦+部分土地”整体作价3.16亿元人民币一揽子东方公司机场债务的重组方案,其中非现金资产部分以评估值为准,东方公司同意豁免剩余债务(截止2003年10月13日机场债务本息合计约6.5亿元人民币)。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朱江洪当时对决议投了弃权票。
为什么要选择凌达公司作为抵押呢?徐荣说,凌达公司生产的压缩机没有成为格力空调的配套产品,格力电器也一直没有采用凌达公司的产品,凌达的产品反而成为海尔、科龙等厂家的配套产品,凌达公司已经不符合集团的产业布局了。更重要的是凌达公司也愿意抵押给东方公司。
“在2003年10月13日的格力集团董事会形成决议前后并没有向珠海市政府汇报过。”一知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
2003年10月27日,集团有关高层向珠海市政府作了汇报。
珠海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冼文2004年7月5日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回忆说,在与东方公司签署协议的前一天,珠海市政府就决定凌达公司不再抵押给东方公司,东方公司也表示同意。
此前,据知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格力集团在2003年10月27日下午获悉市政府不同意把凌达公司抵押给东方公司后,专门为此召开董事会,预先通知凌达公司部分中、高层10多人(非董事会成员)进入了会场,他们声称只愿意卖给东方公司,而不愿意接受格力电器收购等等。
7月3日,原格力电器质量控制部部长、现任凌达公司总经理陈达光向《中国经济周刊》回忆会后的情形时说,当时有凌达公司一员工向他打电话,说凌达公司总经理高国萍声称将会对他可能出任凌达公司总经理施加威胁,要让他知道事情的严重后果。
同时,陈达光说,在他3月份接任凌达公司总经理一职后发现凌达公司此前存在很多问题,光欠的货款现在就达5000多万。接手之后还发现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而且,1999年之后凌达公司出现的问题比较多,也存在私设小金库。
2004年3月高国萍被免职,同月被检察院批捕。据了解,高国萍在任职期间,利用手中权力,采取各种方式,套取企业资金,侵吞转移企业资产。《中国经济周刊》发现,高国萍涉及自己注册的各类公司就多达20个。
高国萍等人纷纷反对格力电器收购是否另有隐情,到底是亏空了国有资产,还是其他,这就不得而知了。而据知情人士透露,高国萍批捕以及所牵涉到的问题,在凌达公司或许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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