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省《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办法》颁布后的第一笔奖金在阳江市阳东县发放,来自阳东县丹黎村的谭安乐夫妇领到了1000元。
据了解,自从今年3月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计生奖励办法以来,利益引导、计生养老让全省计生工作的面貌焕然一新,一种全新的计生理念在农村计生家庭中被广为称道。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国强、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副省长雷于蓝出席首发仪式。
【奖励实质】
计生家庭多了一笔养老金
按照我省颁布的《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办法》,凡是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纯生二女以及婚后没有生育的农村家庭,每人每月可以领到80元的奖励金。阳东县是该办法出台后首个发放奖金的地区,该县将奖励金由原来的80元标准提高到100元。
《农村部分家庭计生奖励办法》出台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解决农村计生家庭老人的后顾之忧。阳东县计生局负责人介绍,阳东地区的生活水平不高,农民家庭的平均年收入只有3800元。本次奖励金的发放,将使每户计生家庭每年增加2400元的额外收入,这等于多了一笔养老金。
【奖励核心】
计生管理转向利益引导
《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办法》的核心是以利益引导逐渐取代原有的单纯惩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计生管理思路。
“当初只生一个孩子是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根本没想到会有什么奖励。”谭安乐有点意外地对记者说。
奖励办法的公布在农村引起了很大反响,谭安乐的意外代表了很大一部分人的意见。由惩罚到奖励的转变也给计生家庭带来了更多的惊喜:“我们遵守基本国策,现在给我们奖励,我们觉得当初的选择并不吃亏。”“希望这个政策能坚持下去,让生活困难的农民有一份依靠。”
对此,国家计生委副主任王国强介绍,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实行奖励政策,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计生农民家庭,是国家为加强和改进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变过去“处罚多生”为“奖励少生”所作的制度性安排,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制度创新。
【奖励申请】
确保申请过程透明公正
奖励办法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村民填写并递交申请奖励表格,村委会核实符合条件的名单并在村里公示,由全体村民监督,10天内如没有村民提出异议,即可上交县计生局最后审核。如果一切情况属实,即可以向申请对象发放奖励金。
办法要求,要确保资金的筹集,确保政策兑现到对象,确保资金到位畅通。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奖励金的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要做到一个不漏;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要逐一排除,并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和说服工作,保证政策的执行不出现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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