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7月27日,国资委、证监会原则同意在上市公司进行“以股抵债”试点。28日,电广传媒首家公布了董事会提出的“以股抵债”方案。“大股东欠款”、“股权分置”一直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两大痼疾。“以股抵债”不仅有助于“清欠”,而且减持了国有股,因此引起市场极大关注和激烈争论。事实上,当前市场所争论的一些问题,管理层在出台政策之前就已有较为充分的考虑,并针对具体执行中的不同环节作了相应的制度安排,试图维护各方的利益,兼顾合规性和公平原则。然而,即便如此,投资者似乎仍对“以股抵债”充满疑虑。
“‘以股抵债’就是变相的处理垃圾”;“是对付无赖的迁就”;“没什么好处,越看越像国有股变相减持”;“就是拿股民的钱来还债呗,纯粹是数字游戏!”;“没有现金流入公司,解决不了本质问题,有什么好啊” ……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尽管很多中小投资者还并没有仔细了解管理层有关“以股抵债”的“制度安排”和电广传媒的方案,但还是从直觉上就毫不动摇的投了“不信任”票。
初衷是纠错
按照国资委、证监会的说法,“以股抵债”是以纠正控股股东的侵占过错行为为前提的,是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态度,积极探索解决资本市场前进中的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
证监会、国资委有关负责人27日答记者问时表示,“控股股东的侵占行为如不及时纠正,将会破坏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以股抵债”是落实“国九条”中关于“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及时纠正发起人虚假出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行为”的意见。
2003年8月28日,证监会与国资委联合发布56号文,严令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文件指出,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可以探索金融创新的方式进行清偿。应该说,管理层此前对清欠工作已经作了一些努力和尝试,而“以股抵债”也不失为一种路径选择。至少比那些“直接计提坏账”的“无赖”做法要强。
比如,ST轻骑2002年年报为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欠款及担保计提高达42亿元的坏账准备及或有损失,致使当年亏损达34亿元。ST长控为原重组方四川泰港等虚假重组计提4.3亿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002年亏损6.67亿元;ST兴业也因原大股东借款,巨额计提坏账准备,导致亏损6.54亿元……
然而,市场人士认为,既然是纠正错误,就不应该对非法侵占方“迁就”,尤其是对于有偿还能力的大股东。即使不能体现惩诫,也至少要做到公平。既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九条意见”也明确提出,那么管理层就应该狠抓落实,积极采取措施铁腕“清欠”;就应该有所作为,避免中小投资者因“弱势地位”和“无助”而被迫接受不公正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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