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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首家“以股抵债”的试点企业,电广传媒(000917)(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公司8月28日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以股抵债”方案的表决结果无疑受到了市场的极大关注。在这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以股抵债”方案获得97.28%的赞成票高票过关。
正如8月30日笔者在《搜狐财经》上所刊发的《流通股股东需要自己救自己》一文中所说的,在电广传媒大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在非关联股东的表决中,居然有持有表决权97.28%的非关联股东对以股抵债方案投了赞成票,这一结果出乎笔者的意料之外。虽然此前笔者已有预感,预感到电广传媒的“以股抵债”方案会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但这个表决的结果应该呈现出一种胶着状态,至少应该传出强烈的反对意见,至少不会呈现出这种“一边倒”的局面。
笔者之所以会预感到电广传媒“以股抵债”方案会获得通过,主要是基于电广传媒及其大股东“在行动”的缘故。虽然由于表决回避制度使得大股东沦落到要看非关联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脸色行事的份儿上,但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电广传媒及其大股东一度展开了一场对流通股股东话语权的争夺战。一方面,是对对本公司“以股抵债”方案持反对意见的投资者代表张卫星进行大力打压。据张卫星在《致电广传媒的公开信》中声称,因为强烈反对电广传媒公司“以股抵债”方案,从8月11日起,作为流通股股东代言人的张卫星便遭到了电广传媒公司方面的打压,以前刊登了张卫星关于电广传媒文章的一些报纸媒体、网络媒体,都接到了来自电广传媒方面的电话和招呼。这些网站编辑在受到压力后不得不将张卫星的文章从网络上撤下来。另一方面,是由公司董事长龙秋云亲自出马,在新闻媒体上为公司的“以股抵债”方案做正面宣传,比如,龙秋云董事长在接受《证券市场周刊》记者的采访时就表示:“上市公司解决了这个心病,就可以轻装上阵了”。此外,由一批写手们在媒体上发动一场宣传攻势,在为“以股抵债”方案作正面宣传的同时,也对流通股股东所主张的一些观点进行批判,以便达到说服电广传媒流通股股东放弃自己的观点而接受以股抵债方案的目的。而且从股东大会的组织来看,虽然安排独董来征集流通股股东投票权,但此前的许多事实已经表明,这种方式是不可能征集到太多的投票权的,更何况该公司的几名独董从一开始便是赞同以股抵债方案的,作为对该方案持反对意见的投资者,又如何能够相信这样的独董呢?
而之所以认为还是会出现胶着状态,至少不会出现“一边倒”的现象,这理由应该也是很充分的。一方面,电广传媒公司的“以股抵债”方案是一个明显损害了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方案,其所谓的“以股抵债”,其实质是在拿流通股股东的钱来还大股东所欠的债务,因此,它理应遭到一切有良知的入会股东代表特别是流通股股东代表的强烈反对。另一方面,由于电广传媒“以股抵债”方案的表决,大股东必须回避,而在电广传媒的股权结构中,除了大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一股独大,拥有50.31%的股权外,其他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拥有的股份只有1352万股,仅占总股本的4.03%;而流通股股东却拥有A股15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6%。因此,对于“以股抵债”方案的表决,流通股股东是能够决定该方案命运的。
但最终的表决结果还是出乎笔者意料之外的“一边倒”局面,这是令人无法想象的。不过对于这种不正常的投票结果的出现,市场上流传的电广传媒对投票结果的操纵之说倒是可以作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根据电广传媒发布的公告,在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中,有非流通股股份1326万股,这部分股份对方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有流通股股份621.7506万股,其中由独董征集的股份为578.3037万股,结果在这些流通股股份中,有568.8367万股流通股投出了赞成票。作为1326万股非流通股股东来说,由于他们与大股东利益上的一致性,因此,他们很容易与大股东结为同盟军,这部分股份对“以股抵债”方案持赞成意见是不难理解的(这其中当然也不排除有猫腻存在)。倒是流通股股东为什么会有568.8367万股股份会对这个损害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方案投赞成票呢?原来这是电广传媒公司操纵的结果。根据张卫星在《荒唐的投票结果》一文里所提到的,以及今天的《金融投资报》上所刊登的《中小股东再遭“暗算”》一文中表述的:据有关媒体报道,电广传媒流通股东李先生曾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征集投票权有猫腻!”他介绍说,“这500多万流通股多数是公司事先安排好了的,公司把表发到一些证券营业部,让工作人员对股民说‘缩股呢,对你们有好处,赶快通过吧’,好多人就是这样糊里糊涂地签了字。所以现场只有不到10%的流通股东投反对票。”
笔者不知道有关媒体上所报道的这种“征集投票权猫腻”是否属实,但从这种“猫腻”之说已在市场上流传多日,而电广传媒公司却始终保持沉默并未作出澄清的事实来看,这似乎是对这一传闻的默认了。但不论这种“猫腻”之说到底属实与否,作为监管当局来说,都有必要将其真相大白于天下。作为电广传媒的“以股抵债”方案原本就已严重损害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而如今根据传言,电广传媒又在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权问题上大玩猫腻,这显然是对流通股股东权益的进一步践踏。为此,笔者认为,作为证监会来说,务必要对电广传媒玩弄“征集投资权猫腻”一事进行调查,如果属实,就应宣布表决结果无效,并对该公司有关责任人与当事人作出从重的处罚;如若报道不实,也好“以正视听”,还该公司一个清白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