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把矛盾都放到产权上是非常危险的--程恩富等十大教授关于郎咸平质疑流行产权理论和侵吞国有资产问题的学术声明
最近,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讲座教授和长江商学院首席教授郎咸平博士,在各种场合公开追问某些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有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并指出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突出问题,“不是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争利的问题,而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在联合起来侵吞国有资产。现在不存在竞争问题,现在是比谁快。谁快,谁侵吞国有资产就多。相当数量的公司不是正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呢!”“整个产权改革的误区是什么?就是认为民营化、自由经济就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也就是说产权的问题是唯一的问题,不管碰到银行改革出现问题,产业出现问题、国企出现问题,唯一想到的办法就是上市。……产权不是没有问题,国企不是没有问题,而是大家把所有的矛盾都放到产权上,这是非常危险的。民营企业能解决问题吗?”我们对他上述观点的基本精神、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学术良知表示深刻理解和赞同,并予以支持(据搜狐网的民意调查,认为郎咸平是有良知的经济学家,说得对的人,约占90%)。>>进入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
相关新闻:
郎咸平:批判主导中国产权改革新自由主义学派
中国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响应“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
林毅夫:只有剥离政策性负担才能谈国企产权改革
一、要分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分清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领下的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观同新自由主义的改革开放观及其“华盛顿共识”的界限。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发扬优势、革除弊端、大胆创新的过程。不进行改革,就不可能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继续保持蓬勃生机;在改革中不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方向,就会步原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后尘,葬送党和人民半个多世纪奋斗的全部经济成果,阻碍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建设。日本著名经济学家伊藤诚和大西广提醒得对,中国要真正完善社会主义类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关键在于克服新自由主义理论和政策的影响。
二、“从资本主义社会走出来的”郎咸平教授抨击西方产权理论和产权改革误区,反对把企业、金融和产业等方面存在的一切问题归咎于公有产权,以为转制为私有产权便可实现高效率这一流行做法,是及时和正确的。与时俱进的现代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与现代西方产权理论有本质的区别。把国有制和公有制贬为纯粹是可用可不用的经济手段,主张国有制不能与股份制相融合而必须放弃所有股份制企业的国家控股权等,都是不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本质的悲观思维,不利于在推行股份制改革中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我国需要力避前苏东国家“股大卖小”的特殊私有化道路,因为这条道路不是“新公有化道路”,而是斯蒂格利茨批评的迷信“私有产权神话”的邪路。我们不能鼓动主要通过国有企业内部的管理层收购来推行一种比俄罗斯更不公正的私有化。
三、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相对比较落后和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出发,实行单一公有制的经济制度是不适宜的,因而必须坚持公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
就当前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地方落实十六大“两个毫不动摇”政策有偏向,没有强调求真务实地落实“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我们主张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因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
目前,贯彻十六大关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精神具有迫切性:第一,在“抓大放小”和企业改制、重组的政策下,原来不少乡镇企业、集体经济实际已转变成各种私营企业性质的经济,因此,所剩下的国有经济自然成为公有经济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第二,在法律上,国有经济是全民共同所有的,原有的综合竞争基础较好,是实现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企业的主力,因而处于主导和控制地位,是影响着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方向的经济成分,也是历次国家宏观调控迅速产生效率的所有制基础。加速在船舶、汽车、电子、生物、航空航天、海洋等重要领域发展“四跨”(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和跨国)、“三控”(控股、控技术、控品牌)型国有跨国公司,是趋利避害地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关键。
第三,国有经济是广大工人阶级以所有者与劳动者双重身份从事工作的立身之所,直接涉及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就业、福利和生活质量。“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共产党政府,不能不首先考虑居于国家领导地位的工人阶级的利益,更不用说,必须依靠工人阶级来推进改革开放,而不能以牺牲工人阶级的利益为代价来进行所谓的改革开放。
第四,国有企业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长时期来在歧视性的过重税收政策下,他们承担着繁重的改革成本,却未取得相应的收益,以致许多国企技术陈旧,改造乏力,现在各地政府应予以特别的扶植,促其加快发展,而不能采取“国退民进”政策。
第五,近年来,大多数省市都在模仿温州等所谓“先进地区所有制结构”,追求私有制占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以致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急剧下降到最低限度。
四、笼统主张“国退民进”,“国有企业退出一切竞争性领域”,是违反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历次指示的错误思潮。因为市场经济的灵魂就是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如造币厂之类的极个别行业必须由国家垄断外,有哪一个行业不属于竞争性行业?主张“国退民进”的主要理由是认为私营企业效率高于国有企业。其实,新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GDP以大大超过西方世界和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同期年均增长的速度增长,把一个“一穷二白”的旧中国迅速地基本上建设成为一个具有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国家,这就说明了国有企业和公有经济在本质上和总体上大大优越于解放前和外国的私有经济。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企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更高的效率。我国国有企业大量亏损、破产和效率低下的现象,主要发生在90年代中后期,而且是由一些非本质的原因造成的,其中也包括中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利用“自私经济人理论”鼓动经营者和干部贪污腐败所致。我们绝不能以此为借口而提出“国退民进”的方针。
五、当前正在推行的以“三套马车”来贯彻所谓的“国退民进”的方针,是一种错误的做法。所谓“三套马车”是:第一,让国有企业管理层自己收购国有企业,即所谓MBO(Management buy out);第二,让私营企业收购国有企业;第三,让外国资本收购国有企业。
就第一种MBO而论,实际上是让国企老总无能或有意做亏后自卖自买,这无异于纵容“监守自盗”,必然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入私人腰包。就第二种方式而论,在目前腐败成风的情况下,公私企业老总共谋侵吞国有资产极难避免。郎咸平博士最近揭露的问题,基本上是由于采取这两种方式来贯彻“国退民进”方针引起的问题。他所揭露的事实,无论是否完全属实,我们尚无暇核实,但基本精神是可取的。他所说的事实虽然是“个案”,但类似情况大量存在,许多情况更为严重。广大工农群众、有良知的干部和知识分子闻之都莫不痛心疾首。因此,很值得决策层微服私访,深入调查,慎重思考,另谋良策,而不能置若罔闻,为此辩护。中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不顾大量的客观事实,一味替“国退民进”的错误方针和由此造成得国有资产流失进行辩护,类似的言论,我们在俄罗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被公认为“私有化部”)主任丘拜斯和盖达尔“激进改向派”那里都曾听说过。
就第三种方式而论,让外国资本无限制地收购大量的国有企业,这不仅是使国企基本私有化的问题,而且危及民族经济主权和国家经济安全。几乎所有发展正常和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包括欧洲国家、新加坡、台湾等,60%—80%的经营性资产是控制在本国国民的手中,只有拉美依附型殖民地国家和解放前旧中国的经济是控制在外国人手中的,而现在转轨国家搞的私有化,其最后结局就是廉价被外商控制。
六、目前,在我国国有经济占整个国民经济成分中的比重已迅速下降的情况下,国企改革的当务之急,不是要在制造悲观气氛条件下继续大规模撤退,而首先是要积极进取,加快实质性的改革,如实行完全从市场招聘的经营者机制,以个人财产抵押为基础的经营者年薪制,规范的委托代理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以及严格的奖惩规定等,使现有的国有经济获得巩固和发展。只有在明确了这个科学改革观以后,对于极少数确因资源枯竭、无市场前景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而需淘汰的企业,才可以考虑采取出卖的方式退出。退出时必须严格按照出卖转让程序进行,必须征得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认真评估、合理定价,规范交易,而且不能实施“内部人控制”的MBO。国企主要管理者只能以企业职工身份与普通职工一样购股,而不能以管理者身份优惠购股,购大股。至于各国有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之间的相互转让、购并、重组,当然是比较好的出路。
七、企业改革、转制和退出过程中出现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一般都与
企业和党政部门腐败的滋生、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要把推行国企改革与反腐败紧密结合起来,特别要以亏损、破产、出卖的国企为反腐败的切入点,严查其中是否有贪污、腐败现象发生,主动出击,而不能“守株待兔”,坐等有人举报或案发后才被动地去查处。贪污、腐败一经发现,一定要坚决、彻底查清,依法严加惩处。对政府主管部门和地方各级领导,要雷厉风行地推行引咎辞职制。凡是该部门或地区出现严重经济问题,主要领导须引咎辞职。要像中央抓“非典”那样,狠抓国有经济的相关干部和经营者队伍,重奖重罚,经过改革洗礼和重振后的国有企业必有更高的效率。1
1、程恩富(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海派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导)
2、丁 冰(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总顾问,首都经贸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3、左大培(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
4、白暴力(首都经济学家论坛主席、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博导)
5、王 空(首都经济学家论坛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6、王志伟(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主任、博导、博士)
7、吴 栋(中国工业发展与促进研究会副理事长、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原副院长、博导)
8、孟 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
9、顾钰民(中国海派经济论坛秘书长、上海同济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
10、周肇光(中国海派经济论坛副秘书长、上海金融学院社科部主任、教授)
声明:搜狐财经独家稿件,请勿转载。本学术声明由以上十位教授提供,不代表搜狐网本身立场。此声明将于2004年9月15日正式发表于上海《社会科学报》,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