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关注农民工系列(一)
转眼又快到岁末年关了,来自祖国四面八方、为银川的城市建设增砖添瓦的农民工可谓有喜有悲:喜的是辛苦了一年,总算可以返乡和亲人团聚了;悲的是讨要工资成了年底难迈过去的一道“坎”。
据了解,进入冬季以来,由于建筑单位停工,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急剧上升。目前,银川市劳动保障部门已经接到投诉100多起,涉及金额过千万元!
千姿百态“逃薪记”镜头一:要钱没有白条一大把
农民工柳新建为贺兰县安泰花园辛苦干了一年的钢筋活儿,眼看到了年底,他的口袋里装着的不是工钱,却是一把白条。这怎能不让他和十几位工友心急如焚?
今年3月份,柳新建和十几位工友开始在贺兰县安泰花园干钢筋活儿。钢筋承包人边某答应,每月给每人付清百分之七十工资,剩余的让他们年底到他家里算账。最初的三个月,边某按时给工人发放着百分之七十的工资,可8月份一过,边某说开发商不给钱,只能打白条。
不干吧,剩余的百分之三十工资拿不到手;干吧,又担心这个“窟隆”越来越大———处于两难境地的工友们商量再三,还是决定赌一把。就这样,他们一边领着越来越多的白条,一边提心吊胆地为安泰花园的建设辛苦挥汗。11月,工地上的活快干完了,柳新建和工友们准备回家,向边某结账,可边某不是说没钱,就是找不着人。最近,边某干脆躲回了老家。
柳新建和工友们找到银川劳动监察大队,但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等原因,被拒绝受理。记者问:为何不签劳动合同?柳答:谁要求签谁就得滚蛋,又没人来查。记者通过电话与钢筋包工头边某取得了联系,边某只说开发商不给钱,就把电话挂了。
柳新建告诉记者,去年他同样遇到了包工头拖欠工资的事情,他和十几位工友在银川市停留了40多天也未要到一分钱,无奈拨通了市长热线。最后,钱是要回来了,可要来的钱与40多天的维权花销一抵,又剩不下几个钱了。说完,柳新建还是小心翼翼地收起了那些白条。
镜头二:胡算账、乱克扣
来自西吉的一位姓尹的农民工从今年3月份就出来打工,在一家建筑工地搞粉刷,老板答应年底算工资。可到了年底一算账,老板把1平米7元钱的价格压到了5元钱,再东罚西扣,就成了1平米2元钱。就这样,本来2万多元的工资就被削去了一半,除去自己垫进去的料钱和另雇的两个人的工资,他还亏了几千元钱。
一位来自重庆的男子反映:去年他就在一姓金的老板手下干活,本来说好的今年7月份发工资,但7月份没拿上钱,他只好又在金老板包的另一个工地上干活。按照当初的约定计算,老板欠了他9万多元钱。结果让老板一算,砍去了5万元。老板把别的工种损失浪费的钱转移到他的账上,还以各种理由罚款,实在编不出来,就一拖再拖,逼着他接受不平等条款。
而有些发包方,还以其他东西来抵账。来自甘肃的农民工陈永明告诉记者,他们从某建筑公司承包了鼓楼新华书店扩建工程中的钢筋构件部分,11月6日完成了承包工程,按照事先约定以20元/每平方米付给工钱,总共20440元。但对方只付了4045元,给了4袋面粉和2袋米,剩下1.6万元以设备费、暂住费、罚款等种种理由被全部扣除。当记者问及罚款的理由时,他无奈地说,人家说罚就罚,想罚多少就罚多少,不需要理由。
层层拖欠造成恶性循环
记者从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建筑行业不规范,一些开发企业资金不到位、盲目开工建设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现在的在建工程中,有一部未纳入计划,所以很难保证资金,加上今年国家紧缩银根,贷款无法到位。这些开发企业要开工建设只能靠“欠”,一欠施工单位,二欠材料供应商,而施工单位又将此转嫁给农民工,造成建筑行业工资拖欠严重。
个人转包、分包、挂靠承包,是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又一重要源头。按照《建筑法》和《银川市建筑管理条例》规定,不允许实行转包、分包,但可以实施项目责任承包或者向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分包。但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个工程一般至少要经过三次转包,底下的包工头对工程建设以及支付农民工工资在认识上普遍比较淡漠。
由于个人转包、分包、挂靠承包的大量存在,加大了农民工工资追缴的难度。每次转包,包工头都要从农民工工资中抽取一部分,到了与农民工发生直接关系的“三包”那里利润已经很低,包工头卷钱逃跑现象的发生也就不足为奇。由于农民工只认识“三包”,至于“大包”、“二包”是谁,他们根本无法知晓,所以“三包”逃走后,调查处理起来难度很大。同样,对于开发企业来讲,他们也并不知道“大包”将工程转包给了谁,发生工资拖欠时,农民工人数、工资数目很难核实。讨薪你得学几招
现在,可以说为农民工维权的部门越来越多了,可却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不知该找谁“撑腰”。因此掌握每一个部门的具体讨薪办法有哪些、到不同部门去讨薪要注意什么、需要多长时间等等,对农民工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
记者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将各种讨薪渠道大致梳理了一下,希望能给农民工兄弟提供一些帮助。
一、劳动监察部门1.什么情况下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劳动监察部门只受理因为劳动关系导致的欠薪案件。也就是说,只有当农民工在具有用工资格的企业打工遭遇欠薪时,才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农民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的只能是单位而不能是自然人,单位必须是具有雇用农民工权利的法人(包括个体户)。
农民工和企业之间是劳动关系,而农民工给包工头打散工,两者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因为包工头没有用工资格,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钱的行为,属于两个自然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属于劳动关系。遇到这种状况,农民工只能去司法部门通过打官司讨回工资,劳动监察部门目前不受理这样的案件。
2.怎样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农民工在用工单位打工遭遇欠薪,必须到用工发生地的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投诉,这样才能保证尽快拿到工钱。只有用工单位是在工商局注册的市级以上(包括市级)企业,农民工才可以直接到市级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讨薪需要多长时间?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举报后,7天之内必须确定是否立案。立案之后,必须在60天之内查实结案。
4.用工单位拒不执行处罚怎么办?
劳动监察部门对拖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而被处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执行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被执行单位进行罚款。如果用工单位仍不执行,农民工可以拿着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法院不经审理直接强制执行。
5.讨薪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须具有和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自己与用工企业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否则劳动监察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举报时,最好形成书面材料,并且提供在该单位打工和拖欠工资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出入证、临时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单、欠条等。
7.农民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追讨欠薪,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二、法院
1.法院受理哪些案件?
如果用工单位拖欠工资,农民工持有用人单位(包括包工头在内)的工资欠条,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追讨劳动报酬案件,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是短时间的临时用工,农民工在完成劳务但未拿到劳动报酬时,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
但如果是劳动争议案件,如和用工单位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标准支付工资的,需要经过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前置程序后,才能到法院诉讼。
2.交不起诉讼费、执行费怎么办?
如果农民工到法院打官司追讨工资支付不起诉讼费用,可以申请减免或缓交诉讼费用。但是申请减免或缓交诉讼费用必须事先向法院提交申请,并附加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是农民工即可)。
对农民工追讨工钱的执行案件,法院不会以任何名目收取任何执行费用。案件执行后,当即将执行款的全部数额交付申请执行的农民工。
3.法院的诉讼时间有多长?
对农民工追讨工资的诉讼案件,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做到及时受理,优先办理。案件事实清楚的,适用简易程序,在3个月的审限内尽最大努力,快审快结案。案件事实复杂的也要克服困难,在6个月的审限内尽早审结。
4.判决生效之后,如何执行?
对农民工追索工资的执行案件要及时受理,优先办理,依靠司法职权,主动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加大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度。同时,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依法予以惩戒。
5.去法院也可选择非诉执行程序
对于劳动等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经行政庭审查后,认为无问题的做出准予执行的裁定,依法强制执行。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若任何一方不服的,可到法院诉讼。
6.学会申请支付令
如果农民工手中有用人单位(包工头)开具的欠条,经法院审查,欠条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可不经开庭审理,由法院直接发出支付令。经过15天期限,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就发生法律效力,进入执行程序。如果任何一方不服,可提出异议,不发生法律效力,进入审理程序。
三、工会
在具有用工资格企业打工的民工,且加入了企业的工会组织,一旦遭遇欠薪,可以首先通过企业的工会组织协调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如果企业的工会组织解决不了,还可继续向上级工会组织反映,由上级工会组织帮助协调解决。
四、法律援助中心
目前,银川市尚无专门为民工维权的法律服务热线,目前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还是“148”法律援助中心。
五、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是一个由劳动、工会、企业三方组成的准司法机构,如果农民工和用工单位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而用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标准支付工资,农民工可以在最后一次欠薪的60天之内,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六、清欠办公室
建筑行业的农民工,一旦所打工的建筑企业发生了拖欠工资行为,除了可以通过以上渠道追讨工资外,还可以向设在各级建设部门的清欠办公室举报。清欠办公室对于不按合同支付分包工程款而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可给予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的,降低或吊销建筑企业的资质,清出建筑市场。
解读几大“法宝”关键词:一倍赔偿
以前农民工能拿到工资就算是“烧高香”了,从今年年底开始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却让农民工能够像消费者买到假货获得赔偿一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条例》规定,凡被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将可能得到招工方一倍的赔偿。
关键词: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参与完成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如果没有按时拿到工资,发包人隐匿,可以直接起诉这项工程的发包人,法院也可以同时把工程的发包人列为被告。
关键词:银行代发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待与建筑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必须向农民工公开,发工资要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也可以委托银行发放,但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关键词:专项调查启动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总工会从本月起至明年2月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服务、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使用农民工的个体工户。对群众反映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处理。
沉疴需用猛药医,今年的讨薪行动可以说是雷霆万钧,而且在制度建设上也有了重大突破,为破解“欠薪顽疾”带来了值得期待的亮色。但这仅仅是“制度化讨薪”迈出的一步,关键是有效的执行。最近依然有带着血腥味的讨薪新闻说明:欠薪所引发出的问题、波及的社会面,要远远超出平常人的想象,要让欠薪现象彻底终结,将是一条漫长而艰难的道路。而这条道路,需要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方能辟开坎途。
来源:[银川新闻网]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