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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昨天举出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违规经营的证据: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手册》明确规定了止损限额是每年500万美元和仓位限额200万桶,但该公司越权成倍扩大交易量,总卖数最终达到了5200多万桶
李毅中再次告诫央企负责人
昨天(15日),为期两天半的央企负责人会议临近结束时,中航油事件第四次被作为负面教材举出来。这次表态的是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他说:“待事件解决后,国资委将依据有关行政法规和党内条例,追究责任者责任并严肃处理。”
此时,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总经理荚长斌和副总经理海连成并肩坐在会议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一脸严肃。
“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国家批准中航油石油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资格,但该公司擅自进行场外指数期货交易炒作,属于违规经营。”李毅中在总结发言中说。
李毅中举出了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违规经营的证据: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手册》明确规定了止损限额是每年500万美元和仓位限额200万桶,但该公司越权成倍扩大交易量,总卖数最终达到了5200多万桶。
会上,李毅中再次提醒在座的央企负责人要“加强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严防发生财务风险”。181家央企损失共3177.8亿元
会议透露,截至今年11月30日,181家中央企业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据统计,这181家企业申报处理的各类资产损失共3177.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2%,占净资产的9.9%。加上财政部已核准的近千亿元资产损失,中央企业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5.4%。
“企业资产发生损失,有市场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结构调整及技术进步等外部原因和历史遗留问题,但更大程度上还是由于企业内控机制缺失、监督管理不力造成的。”李毅中分析道。
在国资委看来,风险管理工作薄弱,缺乏风险防范机制,也是资产发生损失的重要原因。
李毅中列举出了企业中存在的种种“症状”:有的贪多求大,对高负债率、低现金流的财务风险缺乏防范措施,不作投资回报分析;有的对从事证券、期货、外汇等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外乱担保;还有的对收购企业的成本和风险估计不足,对潜伏问题缺乏了解,甚至引发危机。
“对高风险业务要严控,”李毅中说,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履行风险管理岗位责任将被纳入考核。出台10号令加强监管
从当下的风险监控到长期的战略管理,防范风险,国资委动了真格。
昨天下午,国资委正式对外发布了第10号令——《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央企要制订本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发展战略和规划决策委员会。其中,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包括3~5年中期发展规划和10年远景目标。编制重点为3~5年发展规划,并根据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的变化和发展适时滚动调整。
《办法》在编制说明中指出:今后国资委对企业重大投资活动的监管,主要依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凡是规划内的、主业投资,符合企业发展方向的,由企业自主决定,国资委实施备案管理;规划外的、非主业投资,则要严格监管。
明年将会是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力度比较大的一年。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会上说:“如果你不动,我就要动了。”
(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