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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对于在股市里饱受各种损害、承受了巨大经济损失的广大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不过,对于将要设立的这个“投资者保护基金”,难免会让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大失所望。因为这个基金虽然名义上称为“投资者保护基金”,但它实质上却只是一种券商风险处置基金,并不能给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带来更多的保护。
当然,能在处置券商风险过程中保护投资者保证金的安全也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一种保护。不过,这种保护应该是对股市最起码的要求了,也是股市最基本的信用所在。否则如果连投资者的保证金安全都得不到保证,那么,这股市又怎么能发展下去呢。因此,有没有这个“投资者保护基金”,对广大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意义不大。倒是国家政府部门因为有了这个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因此而减少了一个“包袱”。看来,这个“投资者保护基金”显然不是广大投资者所期盼的“保护基金”。
那么,投资者需要的“保护基金”是一种怎样的基金呢?笔者以为,这种“保护基金”应该是能够对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所遭遇到的“非正常损失”予以补偿的基金。由于股市有风险,因此,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所出现的正常的投资损失是不应该向谁来寻求补偿的。但关键是中国股市的投资者在投资股票的过程中所遭遇的损失并非都是正常损失,而是一些非正常损失,是一种由于制度的弊端所造成的损失。因此,这种非正常损失就应该得到保护基金的补偿。比如,上市公司的信息欺诈所造成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目前投资者往往都得不到赔偿,即便把官司打到法院去了,但最后还是赢了官司赢不了钱,如果能由保护基金适当进行补偿,对投资者也是一种安慰。
因此,对于管理层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笔者是热烈欢迎的,但笔者更希望这“保护基金”是投资者所需要的那种“保护基金”,能给广大投资者在利益上提供实实在在的保护。
( 责任编辑:姜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