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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京报》报道称,“高校收费令贫困生激增,三成学生为省钱过年不回家”。大学生的贫困已经成为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官方的数据显示,在校贫困生的比例为20%,约240万;特困生为5%-10%,约160万。尤其令人担心的是,贫困生的比例还在增加。比如,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调查发现,1998年到2002年间,月生活费低于90元的特困生的比例,从1998年的6.2%增至12.3%。在北京师范大学,月生活费低于150元的贫困生的比例从16%激增到41%。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多多,暂时不去分析。不过,同一个时间段,同样是在大学校园里,有一个群体则在迅速地富裕起来。我说的不是指学生中的富裕者,而是指教师。有统计说,从1984年至今的20年间,高校教师年平均工资增长了17.8倍。2003年,高等学校教师年平均工资超过2.33万元。
当然,谁都知道,在中国,工资并不是收入的全部情况,尤其是对于生财有道的教师来说,工资只是收入的小部分。在一些好一点的高校,好一点的专业,教师收入已经超出一般白领。2004年上半年,北京高校最为集中的海淀区53所高校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增长了69%。
按说,大学教师富起来,应当是好事。大学教师在社会各群体中的收入本来就不应该太低,至少应当处于中上的水准。创造和传授知识是一种奢侈的事业。体面的生活,可以让教师从容地生活、从容地思考,而这样的思考,是文明发展所需要的。
只是,逐渐富裕的教师与比例不断扩大的贫困学生之间,似乎太容易形成某种反差。断言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未免过于唐突。不过,有种种迹象表明,这两者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关联。一种可能是大学收费,其中一部分通过学校的分配机制变成教师的收入。
另一种可能是政府的教育拨款分配格局发生变化。尽管很多人坚持,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政府不应将太多资源用于高等教育,但大多数国家的政府还是为大学提供大量拨款。但政府拨款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分配,却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
从公平角度考虑,政府拨款应当直接发放给学生,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机会和资助;但假如政府追求教育的效率,希望大学创造科研、经济效益,就可能选择将经费给大学。推测起来,近些年来,在政府整个高等教育拨款中,用于大学基础建设的资金之比例在不断提高,而用于学生的比例在逐渐缩减。
能够支持这一推测的是,近年来,财政的大量教育拨款,被教育部门安排以各种各样的“工程”的形式分配,这些“工程”大多数以推动大学基础建设为目标,每项“工程”都涉及几亿、几十亿元,基本上被用于扩建、改建校园,添置仪器设备。大学也用大量资金聘请教师。比如,最近,中国农业大学慷慨宣布,今年将拿出一亿元经费、一百余套房屋来聘请优秀教师。
从长远角度看,这些投入当然也会造福于学生,但与大学生的物质处境却没有任何关系。穷学生可能会得到好老师,但穷学生的处境并不会因为好老师来了就有所改善。我们可能需要思考一个问题,政府的高等教育拨款究竟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分配,才能够兼顾大学的效率与教育机会的公平两个目标?
目前的政府高等教育拨款模式除了使大学硬件得到改善外,部分资金也通过课题经费等方式被教师得到。教师们可以争取的课题当然不止于此,政府、企业、国外基金都有课题。除此之外,教师们还有讲课、出书等收入。
这些收入在教师总收入中占了很高比例,而这会对教师心态产生微妙影响。一个人如果靠工资能过上体面生活,他通常会比较低调平和,因为他知道这工资其实是与职位、地位相联系的,谁在这个位置上都可得到;而假如他靠“能耐”、在与同行的竞争中获得较高收入,他就难免产生傲慢心态,他觉得这钱是自己靠本事挣来的;他对金钱也会比较贪婪,不择手段;比如,争取到课题之后,教师又让学生替自己粗制滥造,实际上是利用学生的廉价劳动力来增加自己的收入。
大学教师富起来是好事,但这好事是否也伴随着某种道德代价?富教师与穷学生的反差和教师们的暴发户表现,可能不利于校园中形成健全的大学气氛。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