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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问题一直以来都引人关注。日前,北京市建委主任刘永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由于要建造200万平米的经济适用房,2005年北京市的房价的涨幅会在合理范围以内。(《华夏时报》1月24日)
刘永富的上述言论,至少可以让人看出两点:一是揭示了2005年北京市的房价仍将保持上涨态势;二是说明,政府完全有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来调控房价。
以前,笔者曾写过一篇文章批评房地产开发商歪念国家政策来行涨价之实。如今看来,开发商歪念国家政策来行涨价之实固然不假,因为开发商是商人,必然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但是,房价并不只是开发商的问题,因为政府完全可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而房价一路走高,多少年来都不疲软,并高得远远超出普通市民所能忍受的程度,这说明有关方面并没在房价的有效调控上尽职尽责。具体说来,政府并没在让房价朝着有利于大多数市民的方向发展上做出有力调控,使得很多人买不起房、无房可住,而让房价成为平常百姓一提起来就骂娘的话题。
长期以来,我们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吸取了不知是谁的做法,把土地作为一种资源,而拿到市场上倒卖,国家可以卖地,地方上可以卖地,土地都卖出去了,经过开发商的进一步操作与盘剥,国家资源转化成了商人口袋中的钞票,而拆迁者不少人失房后再也买不起房,普通百姓却压根就买不起房。
在经济社会,从商品的角度来看,土地可以作为商品来操作固然不假,不过,土地是国家资源,每一个守法的国家公民都有份,政府应该尽可能地让全国人民都享受到作为一个中国人应有的权利,努力做到“居者有其屋”。国民在富裕程度上有差别,在土地的享受上可以有些差别,但是,不能放任那些钱多的人,在土地的资源上自由地占有。钱多者可以在其他方面得到消费和满足,而不能凭借经济条件上的先富,而客观上剥夺他人的生存居住权。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该起到应有的监督和调节作用,而不能把土地一卖,放任商家继续操作,而把广大的后富者推到买不起房无房可住的窘境之中。
当然,要说起来,政府并非什么事都没做,在全国各地推行的经济适用房也是一个重要措施。不过,对于广大的需求者来说,经济适用房的力度仍嫌不够。以北京为例,这些年来,每年放出的那些房号,很多时候刚刚开盘就被人一抢而空。有的楼盘(比如南三环方庄桥边的某项目)甚至开盘第一天去,就被告知早被内部认购,一般符合条件的人根本拿不到号。这说明,就是经济适用房项目,也还有许多工作亟需透明。
1月24日,新华网发展论坛有网友说,新年开始,温州的房价跌了。但笔者没看到有传统媒体来证实。贴子挂出后,网友们的留言很快就达好几十条,网民们对房价的这个变化好评如潮,网民纷纷指出,这是一个“好现象”。但愿全国更多地方的房价都朝着广大普通民众期望的方向发展。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