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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回顾今年北京“两会”不难发现,从“人口准入制”的提出、《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拟欲废止,到北京市拟取消暂住证,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北京市居住证”建议,“外来人口”成了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之一;在会场之外,这些建议或方案不断引起一波又一波的公众评议。
其实,在会前所进行的公众热点话题调查中,“外来人员”就是热点。会议议题和公众期待的不谋而合,从一个侧面表明了“两会”的“务实”。
为什么外来人员会受到如此重视?放在“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这毫不奇怪。“以人为本”,要求一个城市的发展不能只看经济数字的增长,城市管理者不能只见“物”不见“人”;而“和谐社会”的最终建立,在全国,不能不充分考虑数以亿计的流动人群,在北京,永远也不可能把400多万的群体排除在外。
外来人口问题实质上是怎样看待外来人口权利的问题。在社会转型期,公平对待外来人员的权利,必然涉及利益调整、观念更新、资源分配等方方面面,难免会有诸如“人口准入制”和“取消暂住证”之类截然不同的观点的出现。而这种观念之争对政府公共政策的取舍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所以,我们不能奢望几天的会议就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但是,这次“两会”内外对外来人员问题的关注,至少厘清了以下理念:外来人员也是城市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权利应当得到全面尊重;即使户籍壁垒短期内难以完全打破,过渡性的政策也应该向着公平而不是歧视的方向发展,让外来人员不断靠近“市民待遇”,最终打破“外来”与“本地”的界限———由此,再来看“人口准入制”,我们显然无法赞同;而废止暂住证,尽管无法预知未来会有怎样的替代制度,但是,这毕竟是向应有的目标走了一步。
当外来人员务工经商不需暂住证之后,我们看到一个趋势:附加在暂住证身上的功能正在大大弱化,在所谓的“管理”层面,已经完全可以废止,沈阳、武汉等废除暂住证的城市,其治安形势也不像有人想象的那样一团糟。那么,废除这个打着歧视“记号”的证件,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
北京市已经有废止暂住证的打算,令人期许。而人们的担心是:废除了这样的制度,会有什么样的新制度来替代它?新的制度会不会遗传暂住证的“病毒”成为新的歧视“记号”?
这样的担心并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城市资源日益紧张,加之“外来人员素质低”、“影响社会治安”的心态还有一定的市场,这都为歧视性的政策可能出台提供了土壤。而从人大代表所提出的北京居住证的内容来看,普通外来人员的权利还是难以实现根本的保障,即使和上海相比,建议中的北京居住证的内容无疑还难以彻底祛除“歧视因子”———它尽管不像暂住证那样对所有外来人员造成歧视,但是仍然对大部分被认为“城市不需要”的外来人员进行了歧视。
暂住证废止之后,我们期待的居住证应该写着“公平”的字眼,从而成为权利的标志,而不是在外来人员中再造身份区别,异化为文凭和财富的标志。
既然我们不可能消灭乞讨,就只能和乞丐共同生活,尽管看起来不那么赏心悦目;既然我们的公共资源已经紧张,我们也只能在有限的公共资源内公平分配,尽管我们大家都受到了影响。这是中国的国情、也是北京的“市情”所决定的,我们必须付出这样的代价。那种想通过把一部分人的权利进行剥夺、甚至把一部分人拒之城外的观念,永远不应该变成现代文明城市的公共政策。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