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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公布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对北京市的发展目标作出新的认定:不再提“经济中心”,而是定位为“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这一定位在我看来最有新意的并不是去除“经济中心”,而是“宜居城市”。无论政治中心、经济中心,主要是从国家立场上对城市功能的规定,而“宜居城市”则是从城市社会的主体———城市市民的需要出发的,体现的是“以人为本”的价值。
“去经济化”的首都定位是基于对多年来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现实的反思。欣慰之余,我们需要继续反思。其实,早在1980年,有关方面在讨论首都建设方针时,就提出要把北京建成“全中国、全世界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全国环境最清洁、最卫生、最优美”、“全国科学、文化、技术最发达,教育程度最高”的“第一流城市”。
198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复的新中国成立后第二次《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确定北京城市性质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不再提“经济中心”和“现代化工业基地”。1993年中央批复的第三次《北京1991年至2010年城市总体规划》,再次明确北京的城市性质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
首都城市建设“两个中心”、“去经济化”的定位,在20年前就已经提出,并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再确定。可见“知易行难”,不是没有认识到,也不是没有规定和规划,而是“执行难”。
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城市建设中,按照《规划》所制定的旧城区建筑高度控制标准被全面突破。北京已然成为华北最大的经济中心,与此同时,其历史文化面貌、文化个性和魅力逐渐消失。前几年一些城区甚至提出打造“中国的曼哈顿”、“中国的华尔街”之类所谓北京新“城市名片”的施政目标,令人触目惊心。
保持和建设好这“两个中心”,是北京市发展建设之本,也是北京市的优势和特色所在。前车之鉴是如何通过有效的法制保障和制度建设,真正贯彻这一方针。这比提出一个方针、制定一个规划更重要也更艰巨。显然,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献计献策,群策群力。就我个人所能想到的,一是要将“去经济化”的定位具体化,落实到产业、行业和地区的发展规划上,成为可以把握、可以评价的硬尺度和操作性指标。否则,“两个中心”很容易沦为空洞口号。二是建立问责制,每年都要审查各城区、有关部门贯彻“两个中心”的情况,要像“审计风暴”那样进行公开审查问责,严肃公布、追究、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全国人大、北京市人大应将对北京市贯彻“两个中心”的情况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
还有一个具体建议。为体现首都发展观的转变,能否去除那些与此定位不符的过于商业化的恶俗路名,如“金街”、“银街”、“金融街”等,恢复其历史的面貌。
(作者: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