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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人大代表李铁军关于“取消电话月租费,改为按使用量收费”的提案,得到不少专家和广大消费者的支持,理由是“月租费是计划经济的残余。当年由于资源短缺,安装使用电话的成本高,收取一定的月租费
还可以理解,但现在还收没有一点道理,它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对此,有关管理层态度暧昧,即便“有意见”也不愿直截了当公布。倒是运营商沉不住气了,纷纷表示月租费不能取消,仍然高谈“月租费是用户线路日常维护必须的,收取月租费是‘国际惯例’”的老调。对此,李铁军予以驳斥:为什么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等同样提供管道资源,但他们就没有收取过月租费?所谓的“国际惯例”,其实是选择交纳月租费的用户都可获得一定的免费拨打时间,“相当于中国某些地方的包月。”(《成都日报》1月29日)
那么,究竟谁是硬道理,谁是软道理?我举一个小例子。我认识一位部队干部,2001年转业到某市电信公司老干部处当处长,前不久与笔者见面后谈到收入,他说每月有4000多元,进而感叹:在部队当个处长,不过2000多元,没想到这个单位比部队还高这么多,转到这个单位真是转对了!此言发人深省。以小见大,这么高的收入是怎么“创收”来的,为什么电信部门自定的工资收入比公务员比一些外资企业还要高?现在看来,个中恐怕就有月租费的功劳。怪不得北京网通人士忿忿道:“每个月近百亿元的收入,谁敢说取消就取消?”的确,有这么大一块蛋糕,电信运营商是不会轻易放弃的。但从中不难看出,月租费实质上是政策性保护费,垄断经营费,不正当竞争费。因此,李铁军们才是硬道理,运营商们是软道理或没道理。既然如此,有关管理层还“理直气壮”维护月租费干什么呢?现在是到了尊重民意顺应民心,拿出办法逐步取消这类政策性垄断收入,直至“按使用量收费”的时候了!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