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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香港2月15日电(记者刘诗平唐昀)针对新出台的国际反洗黑钱及反恐怖分子融资活动标准,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将修改相关法例,以确保香港打击清洗黑钱及恐怖分子融资活动的制度与国际最新标准一致。香港保安局禁毒处禁毒专员余吕杏茜15日说,目前禁毒处正在与有关金融机构,以及指定的非金融企业或行业进行磋商,着手修改打击清洗黑钱及恐怖分子融资活动的法例的咨询工作,预计在今年第四季度向立法会提交条例修订草案。
修订后的法例,除规定金融机构将履行针对反清洗黑钱的有关责任外,地产代理、贵重金属及宝石销售商、律师、会计师、信托服务机构等非金融企业或行业,也将被要求担任打击清洗黑钱的“把关员角色”。余吕杏茜说,香港作为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维持健全和有效的制度以打击清洗黑钱及恐怖分子融资活动极其重要。负责制订国际标准的“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2003年对打击利用金融体系清洗黑钱行为的40项建议进行了修订,至2004年10月共通过了打击恐怖分子融资活动9项特别建议。作为该国际组织的成员之一,香港特区政府将修改有关法例确保香港跟上国际最新标准。
据了解,香港多年来致力打击清洗黑钱及恐怖分子融资活动,特区政府通过立法、执法、与金融界联系、发出行政指引、宣传和教育,以及加强与国际社会合作等措施,建立了健全的打击清洗黑钱及恐怖分子融资活动制度。内地与香港在反洗钱领域也有着良好的合作,而且合作还在进一步加强。
香港警务处与香港海关在执行反清洗黑钱条例方面也成效显著。截至去年底,被限制的犯罪得益总值达13.36亿港元,被下令没收并等候变现的资产总值为1.12亿港元。自《贩毒(追讨得益)条例》(第405章)和《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实施以来,被没收并已交付特区政府的资产总值为3.86亿港元。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