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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大学,应该是培养园丁的地方,如果讲“为人师表”,老师的老师,更有率先垂范的理由。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吉林师大的学生,要想找到安静的环境自习,需要掏钱向老师买所谓“教研教室”的座位,这些座位的价格,还按位置和光线论价。交了一年150元至450元的钱,就能弄到一个清静的位置,否则,进了这教室,也得被人“劝”出来。为了多卖座位,有些院系的领导,也腾出了自己的办公室(3月6日《新文化报》)。
沦落至此,“德高行正”之类的高调不必唱了,甚至连大学教工是否穷到如此发疯的地步也不必追究了,只是扯到收钱,与收钱相关的情理、法规不可不讲。先说这座位,既有价格,就该由物价部门先来核一核,否则,合法的收入超过了标准,也得叫“乱收费”;再说用大学的教室卖座,收了钱,就该出具票据,没有任何票据的买卖,不免让人疑心,这卖座位的钱,究竟落了谁的腰包?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剪径的毛贼,也知道劫财得有个说法。吉林师大的学生,想坐哪个院系的教室,只要找到哪个院系的办公室老师,经核实想要的座位确实空着,交完钱就能搞定。别忘了,校舍是国家拿钱盖的,本来就是给学生用的,空着能卖,就有给学生用的条件,怎能用来敛财?钱是收得爽,学生与家长的感觉却不好,摆到桌面上说道说道,只消问一声——“你凭什么收钱?”所有的斯文都得扫地。即使撇开斯文扫地不说,拿国家的房,赚自个的钱,何异于公款私占?
这种“创收”的模式,绝非吉林师大才有。行政、事业单位盖楼,人不论多少,能盖多高盖多高;办事也不论是否方便,哪儿地段好往哪儿戳。楼盖好了,办公的地方有了,一家老小住的也有了,还能租出几层给人作商场、开饭店,——国家的钱,绕了小弯,就成了腰包里的“创收”。
奇怪的是,单位盖房,怎么就从来没有按人均办公场地控制建筑面积的规章?更奇怪的是,国家掏钱盖的房,到头来,怎么就理直气壮地成了单位(其实就是若干个小腰包的组合)的“创收”?
面对所有这样的“创收”,都有必要查一查,这样的钱都落了谁的腰包!
来源: [浙江在线]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