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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察长贾春旺透露,国企人员职务犯罪占近期贪污贿赂案41.5%
“今年将严查国企改制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
本报讯反腐败是全国两会会内代表和会外群众最关注的社会热点之一。
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报告中表示,今年检察机关将严查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职务犯罪案件。与一般职务犯罪相比,国企改制中的职务犯罪表现得更加疯狂贪婪。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有关负责人坦言,部分企业负责人不顾国家、集体、职工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自卖自买,贱卖贱买,疯狂蚕食企业、挖空企业。
报告显示,2004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借改革之机侵吞、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涉嫌犯罪的国有企业人员10407人。数据分析表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国有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占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41.5%,其中相当数量都与国有企业改制有关。
山东团全国人大代表王元成表示,“目前国企改制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穷庙富方丈”。国企改制中国资流失突出表现为管理层收购和国有产权交易不规范,大量侵吞国有资产的职务犯罪潜藏其中。
北京市检察机关的资料显示,当前国企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数量出现了“四个”不断上升: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从5年前的169件增加到2002年的242件;企业“一把手”犯罪的数量不断上升;超过百万元的大案不断上升;犯罪造成的损失不断上升,从5年前的不足亿元增加到去年的4.7亿元。
数字解读
614人抓获在逃贪官614人;
811102人去年批准逮捕811102人;
43757人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3757人;
45.6亿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6亿元;
1275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1275件;
198人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厅局级干部198人、省部级干部11人。
报告亮点
1“六个严禁”约束“一把手”
「报告摘要」: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严禁插手工程投标招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吃请和礼物;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报告解读」:去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江西团人大代表孙谦说,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做到公正执法,廉洁从检。
2重点遏制国企腐败
「报告摘要」: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侵犯人权等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职务犯罪案件。
本版采写综合新华社电本报记者廖卫华本版摄影\本报记者陈杰本版漫画\许英剑
(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