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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叶静发自北京
日前,记者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刚刚编制成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年报》(2004)。报告显示,去年中国企业发明专利申请65786件,比外国企业去年在中国国内申请的发明专利量(64347件)要多1439件,这也是继2003年之后中国企业申请专利数量再次超越外国企业。但与2003年同期数据比较,记者发现,国外企业专利申请增加的数量却比国内要多6781件。显然,国外企业正在加快在国内专利申请的步伐。
国外企业大量申请专利,对于许多处于成长期的国内企业而言,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许多想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的国内企业面临这样的局面又该怎么办?对此,记者专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张勤副局长。
《第一财经日报》:虽然近年来国内企业加快了发明专利的申请步伐,但国外企业一直不曾落后,并且近乎占据着国内发明总量的半壁江山。这是否会给国内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一些不良的影响?政府和企业有没有一些好的预防措施,可以减免损失?
张勤:这不仅是有一些(不良影响),而是非常严重,几乎等于跑马圈地。由于它们申请的主要是一些技术性专利,而一旦被授予,被保护的力度将很大,那么其他企业就不可以随意使用专利技术,这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我国技术自主发展的空间。
政府能够做的当然首先还得依法办事。按照WTO的规则,政府必须对在国内申请专利的国外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所以当国外企业的技术确实处于领先地位时,该依法保护的必须给予保护。
对国内企业而言,自己有的发明专利应该及时去登记,不要让其他企业抢先。已经有了一些国内企业因发明专利被抢注而遭受极大损失的先例,这也给了我们教育和警示。而对于那些想走出国门的企业而言,不仅要在国内,还要去目标市场申请发明专利。
《第一财经日报》:那么对于许多依然处于“中国制造”状态的企业,在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如何避免和国外专利相冲突?
张勤:过去许多企业没有注意这一点,只要自己觉得可行就去开发,等到开发完毕要产业化时,发现已被别人专利申请在先,那么几千万元的投入就白费了。还有一些企业虽然注意到国内并无相关专利技术的申请,但由于其目标市场在国外,却没有事先对国外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利情况作分析评估,等到产品销售到国外时,才发现在国外已有(专利)申请,自己不能进入(市场)而遭受损失,这也造成了开发的一种浪费。
所以在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的过程中要突出知识产权的预先评估分析。当一个企业有意搞科研时,必须对所需开发领域的专利技术作一个比较全面深入的检索。了解已有哪些技术,它们的分布及法律状态是怎样的,在哪些国家生产销售不侵权,是否符合其产品将来的市场定位。如果符合,将来可以合法产业化,企业就可以进行这个科研项目的开发,投资生产线进行生产销售。
《第一财经日报》:应对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申请,国内企业是否只能坐以待毙?有无一些方法可以从中获益?
张勤: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征,所以如果国外企业已在国内申请专利,国内企业就不可以随意使用。但国内企业也正可以利用这一点,去大量查阅国外企业在国外已有的专利申请文献。如果发现它只在国外申请专利,而没有在中国国内申请,那么国内的企业就可以把它拿来,在国内合法使用,这样节省了开发的时间和成本。
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有过一个统计,如果作这样一个事先研究的话,可以节约60%的时间和40%的精力。但是我们利用得比较差,需要进一步改进。这里还牵涉到给公众提供一个方便、适用、全面,能够查全、查准的专利检索平台的问题,这也是我们下一步需要做的。
整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既包括要大力开发国内自主的知识产权,也要合理利用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把国内、国际两方面的力量有力地结合起来。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