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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能否建立一个中国式的财富规则,既是中国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亦是中国进一步前进的动力。而这个问题,可能是中国柳传志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近日,继去年之后,胡润又一次推出了中国慈善企业家榜。不论胡润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我都为这个英国人叫好;至于这个榜是否该由中国人评出,应该由什么部门评更权威,除了扯淡意义外,我看不出还有其它任何积极意义。
中国现在在倡导建设和谐社会,以此弥补经济二十年快速发展中的若干不平衡问题。在种种不和谐中,慈善事业是个缺口,或者说不让这样的行为阳光化,实在有违社会和谐。可以认为,没有正常的慈善事业,没有合理的允许富人散财机制,中国式的财富规则就建立不起来。而能否建立一个中国式的财富规则,既是中国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亦是中国进一步前进的动力。
醒目的盖茨只不过是二传手
当今世界富人比比皆是,但真正让人佩服的,非比尔·盖茨莫属。何以如此?除了盖茨科技经营天才无人敌外,盖茨大举行善有相当大的关系。
不过,若较起真来,盖茨在散财上,只能算是是发扬光大者。在他之前,有汽车大王福特,再往前,有钢铁大王卡内基(其同时代还有石油大王洛克菲勒、金融大王摩根)。美国著名商业财经专家彼得克拉斯曾写过一本《卡内基传》(据说国际文化公司出了中译本,但我还没读到),以接近一半的篇幅,探讨了卡内基及其同时代的商业巨擘们,如何一面盘剥,一面回馈社会。
卡内基可能不是美国第一个慈善企业家,但像做企业一样,有系统偏执捐款者,卡内基是第一个。说起来有意思,卡内基坚持捐建图书馆,而且从来不捐书,书必须图书馆所在地社区自从买入。由于他的执着,洛克菲勒、摩根等同时代的大鳄级企业家,相继捐赠。并以此推动了带动了美国富人阶层相继散财。卡内基绝对不是第一个慈善企业家,但绝对是他开创了这样一个传统。有了这样的传统,才有后来的福特基金会等。
值得一提的是,卡内基当初捐建图书馆之际,开始时几乎是骂声如潮,很多地方政府也根本不配合,卡内基愣是顶着天大的压力,力排众议。有很多次,卡内基都是偷偷地捐建。那情形,一点不比国内企业家捐善款,要艰难得多。而卡氏捐赠的意义,大约过了30年,才为普通美国人所认可。那时,卡氏已经长眠地下近二十年。
慈善不是西方专利
其实,慈善虽然在西方发达国家在行其道,成为政府之外的最有力援助之手,在个别领域甚至取代政府,但这也并不表明,慈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创造,更不是它们的专利。当它们尚未诞生或者为生计奔波之际,中国民间富人捐资建立的寺庙,藏书楼等就已经遍地开花了。今时今日,我们流连在中国任何一个旅游胜地,大凡让我们驻足的地方,往往是这种善举凝固的历史。
但无可否认,近现代以来,慈善在中国越来成为稀缺资源。随着洋务运动以及中国实业家的兴起,“慈善企业家”在清末民初曾初露端倪。但随后的连绵战火基本上扑灭了这欲燎原之火,倡导“弥缝其不及者,惟赖慈善”的实业家、清末状元张謇,成为今天我们能够忆及的孤例型代表,就是一例。
这就引出一个问题,慈善固然是公益性的,向善之心是前提,但必须正视的是,善举是离不开钱的。也就是说,慈善事业要想发展、壮大,离不开富裕群体。有人说中国企业家不会散财,笔者实不敢认同。在笔者看来,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是企业成长壮大的前提;企业壮大是企业家辈出的前提,辈出的企业家阶层则是慈善企业家的诞生前提。当然,必须要说明的是,慈善者未必都是富裕的企业家,通过任何正当渠道发财者都可能成为慈善家。不过,中国的富人,屈指算来,他们真正拥有金钱资源支配的时间,长的不过二十年略长。以一个群体成长而言,二十年即使只争朝夕,像如何行善这样的社会责任问题,恐怕还是个来不及或者无法从容应对的问题。笔者这样说,并不是想为这些人辩护,自忖也没有能力辩护。只是想陈述一个基本常识,行善也好,施善也罢,是需要一个相对成熟、稳定的社会大环境的。比如说,如果施善没有任何回报,就难以成为群体的公开行动;同样,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行善者极易成为群起掠夺目标。
当然,已经有很多分析文章提到,从目前而言,扼制企业捐赠的瓶颈是企业捐款需要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章在“优惠措施”中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两个法规对照下来,企业捐赠款物的金额如果超过企业当年税前利润的3%,超额部分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换言之,企业捐赠越多,纳税就越多。欲引导社会力量从善的政策法规,竟然间接伤害或扼杀了企业通过捐赠体现社会责任感,回报社会的热情,让人在啼笑皆非之余,不能不感慨万千。
柳传志们的重任
其实,在中国企业家与富人阶层,像内蒙古阿拉善地区的沙漠治理,像青海藏羚羊的抢救,都是一些企业家做的;希望工程中也有很多富人出钱。
但奇怪的是,他们一般更愿意私底里下,悄悄行善。这固然与行善本身不太值得张扬有关,但把一件很可以阳光化的事情低调得不那么阳光,是目前中国企业家阶层做慈善的现状。促使这些行善力量公开化、阳光化,是中国社会进步所需。
就像美国的企业家慈善由卡内基开头一样,中国企业家行善之路,也要一个重量级的企业领袖来完成。对此,我寄望于柳传志先生。甚至认为,这可能是以柳传志为首的中国企业领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在打造联想集团过程中,柳传志先生表现出过人的商业勇气与政治智慧,是那一辈企业家中的佼佼者。由于完成了并购IBM个人电脑,联想也已经走上国际市场,事实上柳传志的商业使命已经完成。如果不带头行善,还有什么更有意义的大事?
当然,就算柳传志先生接下我这一招,他事实上的财富也可能不足够,所以在柳传志后,我加了个们字。我相信,鲁冠球、梁庆德、黄孟依、张跃、黄光跃、左宗申、王文京、朱保国、丁磊、陈天桥等等,名单可以开得很长。
柳传志会振臂一挥吗?我真的不知道,你得问他。
( 责任编辑:胡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