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高洁,带着一个年轻人来到河北定州。这个年轻人数年前曾被高洁依法定罪。她没有想到,从此这个年轻人的命运便开始和自己联系起来。此行就是为了寻找这个孩子究竟“从哪里来”。
这个孩子,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依我国法律,他是必须承担责任的公民,可以被判罪;但刑满释放后,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中,他却不是公民了,无法生存……
“我不知道母亲是谁,我也不知道她在哪儿,从来也没见过她!”
2001年8月1日上午10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小法庭。
刑事法官高洁一袭黑色的法袍,像平日一样准时坐在法台中间。
两分钟后,上诉的犯罪嫌疑人李志高(化名)被带进法庭。
“姓名?”
“李志高。”
“出生年月?”
“1981年7月4日。”
“职业?”
“无业。”
……
据李志高供述:他自幼疏于家教,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最后成为街头浪子。不久,父亲李建业又因涉案而被判刑入狱。爷爷奶奶年事已高,失去管束的李志高从13岁起便浪迹于街头巷尾。贫困的家境,收入有限,他甚至连一件新衣服都不曾穿过,总觉得自己比同龄人“矮半截”。李志高照着电视上看到的情形,召集另外几位“哥们儿”成立了一个名为“三合堂”的帮会组织。对外声称,周围几所初高中学校的学生,谁能每周交上10~25元的会费,“三合堂”便能保护他们不受别人的欺侮,还能帮他们“铲事”。一审案卷显示:最小的一笔只有10元,但最高的一笔达2000元,累计达八千余元。正是最后那笔过于高昂的2000元“会费”,一位“会员”无力缴纳又惧怕遭到“三合堂”的打压,最后万般无奈报了警,李志高及其“三合堂”被公安机关连窝端掉。
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李志高有期徒刑二年。但李志高认为自己当时还只是一个未满18岁的孩子,他只知道替人打架斗殴不对,但并不知道是违法的,觉得判得有些重,因此上诉,希望政府再给他一次机会。
二审提讯很快接近尾声。同以往一样,为了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够深刻地了解因为自己的过失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帮助和感化他们悔过自新,高洁尽可能平和地压低声音进行帮教:“你想想,像你这个年龄,正是长知识和长身体的好时光,不在学校好好念书,将来没文化没学历,上哪儿去找工作?”
李志高答:“不是我不想上学,是没有学校要我?”
“为什么?”
“我没有户口。”
“没有户口?你父母没给你上户口?”
“我没有父母。”李志高一脸木然。
“……”高洁打了个激灵,“那你在公安机关供述,你的父亲是李建业,这是怎么回事?”
“我是一直这么叫他,但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我的爷爷奶奶也不是亲的。”
“那你为什么在李建业家生活这么多年?”
“我不知道。”
“那你母亲呢?”
“我没有母亲。”
“没有母亲?”
“我不知道母亲是谁,我也不知道她在哪儿,从来也没见过她!”
这样的回答真是匪夷所思,虽然对于本案的审理并无任何影响,但因为是一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洁还是觉得有必要把李志高的家庭背景搞清楚。
“家里人没告诉过你吗?”高洁接着问。
“我只听说我妈妈的名字叫李秋月,但据说她在我一岁多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我从小就长在李建业家,我也一直叫他爸爸,可他从来都不承认我是他的儿子,所以我的户口也就一直没报上。到现在,我连自己的身世都不清楚。我是谁?我一直想知道,可是没有人告诉我。”说完这话,李志高低下了头。
凭着多年的审判经验,直觉告诉高洁,李志高没有撒谎。但“我是谁”,短短三个字,仿佛一记敲在心头的重锤,使高洁和在场的书记员猝不及防。
一个犯罪嫌疑人,面对着审判法官却大声地反问“我是谁”———这背后,必有隐情!
“搁着谁,当父母都不会这样没良心”
为了进一步核实李志高的身世,讯问后的第三天,高洁便带着书记员走访了李志高捕前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居委会的答复证实了李志高所讲的一切。
李志高的“父亲”叫李建业,无业,因为盗窃罪,现正在监狱服刑。十几年前,他把李志高的生母李秋月带回家时,也带来了李志高。那时,李志高还是一个一岁多不会走路的孩子。因为两个人始终没有结婚,李志高的户口也就无法申报。不久之后,二人去广州做生意,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李秋月。
几年之后,李建业回到北京,也有人曾问起孩子母亲的事,李建业说他们俩儿已经分手了,他也不知道李秋月的下落。就这样,李志高被不明不白地留在了李建业父母的身边。等到该上小学时,这才想起李志高还没有户口,无法入校。按照当时的政策,孩子出生后户籍随母,而李志高的生母李秋月已经离家6年多,谁也没有她的消息。为了这事,还惊动了不少街坊邻居,居委会还专门出了证明,最后总算把李志高送进了附近的一所小学。
街坊中有一位姓索的老奶奶,是看着小志高一点点长大的。她眼含泪花惋惜不已:“作孽呀!要是这孩子在我的怀里长大,断不会走到今天。搁着谁,当父母都不会这样没良心。是他们把这个孩子给害了呀!”
如果抛开犯罪事实,李志高固然令人同情,然而在任何一个尚法的国度里,罪行都无法因为犯法者的身世而得到赦免。
情与法,高洁始终把握得平若止水。
此前的阅卷中,高洁认真地通阅了李志高犯罪的每一个情节和细节,对于一审的判决也再三进行过核实。在合议庭对该案进行评议时,她坦率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从阅卷的情况看,一审时已经考虑到李志高有坦白情节,在量刑方面,一审时还上了审委会。应该说,一审对这个案子也是很慎重的。之所以判实刑,一是他敲诈勒索钱财的数额累计达8000多元,属‘数额较大’,已经接近‘数额巨大’范围;二是因为李志高以及以他为首的‘三合堂’对社会影响很坏,绝大部分‘三合堂’成员都是未成年人,交会费名为自愿,实为被迫。一审判二年是适当的,我的意见是维持原判。综合本案案情,反映了家庭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李志高的奶奶一个月前刚刚去世,他父亲又在监狱服刑,所以这个案子结案后,关于李志高的帮教工作难度可能会很大,还得跟踪了解一下,避免出现新的问题。”
刑罚是必须的,但刑罚不是目的。感化和挽救每一个失足的未成年人从此远离犯罪,这才是一个刑事法官的天职。
8月22日,二审裁定下达:驳回李志高之上诉,维持原判。
“过去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也从来没有人这样帮助过我”
案子审结了,但高洁的工作和生活并未恢复到先前的平静。鉴于李志高的特殊情况,三个月后,她决定,约同检察院、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相关部门,一起来到看守所对李志高进行回访帮教。如此联系多个相关部门,专门回访一个少年犯———这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当管教干部叫到李志高的名字时,李志高愣了半天。自从他进了看守所,每一个会见日,都是一个人待着———从来没有人探望过他。
“李志高!”
当管教干部再次叫他时,李志高才意识到真的是在叫自己。
“孩子,我们看你来了。”索奶奶已经是情不自禁。
李志高明显听到了索奶奶的话,但却是一脸的木然。片刻之后,他问:“我奶奶好吗?”
泪水涟涟的索奶奶摇了摇头:“她去世了。”
李志高的眼角流下两行泪,他小声地嗫嚅着:“奶奶死了?奶奶怎么死了?她死了,以后我连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高洁赶紧拉起李志高的手,岔开了话题:“李志高,你不要难过,还有大家呢。”
在李志高的眼里,他一生只有两个“亲人”,那就是他叫了19年的“爷爷”和“奶奶”。虽然“爸爸”李建业从来都不认他这个儿子,虽然他也知道自己与“爷爷、奶奶”并无血缘关系,但“爷爷”、“奶奶”从来都没有把他当外人看。那时候,他每次回到家中,都能听到他们一声亲切的呼唤;坐在饭桌上,尽管饭菜不好,但爷爷、奶奶总是不忘把最好吃的往他碗里夹,哪怕只是一口咸菜。就在他被送进看守所的前两个月,爷爷刚刚去世,现在奶奶又去世了,他感到绝望。
街道办事处的李主任赶紧劝慰。索奶奶剥开一个橘子递到李志高的手里:“不哭,好孩子,你看,不是还有这么多人来看你吗?检察院、法院的领导都来了,政府没忘记你,大家都是你的亲人。这事,高法官真是前前后后费了不少心,你应该感谢她。”
李志高疑惑地看了一眼高洁和站在她身边的检察官。
高洁把自己带来的一个包裹送到了李志高的怀里———那里面,装着她专门给李志高买的书籍、挑选的衣物,包括一套崭新的内衣内裤。作为法官,花钱为自己审判过的罪犯买衣服和生活用品,高洁也是第一次。
“你看高法官想得多周到,你一定要在这好好改造,千万不要辜负大家对你的一片苦心。”索奶奶拉着李志高的手说。李志高眼含热泪点了点头。
一周之后,他认真地给高洁写了一封信。
高姐:
您好!您不会介意我这样称呼你吧?因为我如果叫您法官,觉得不太合适。叫您高阿姨,您也没那么老,还是叫您高姐比较合适,也觉得很亲切。
……我非常感动,您能在百忙之中来看我。您能来看我,让我感到您对我的关心,还有政府,也没有把我遗忘,谢谢您!谢谢你们,谢谢所有关心我的人!
……您给我带来的书籍,真是太重要了,我每天都在看,过得非常充实。这些书,让我知道了,只有在知识和素质上提高,我自己才会有进步。每次看到书里的那些话,就像是您在和我说话一样。过去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也从来没有人这样帮助过我。……请您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信很短,但“姐姐”这一声看似平常的称呼,竟一时让高洁感到无所适从。那天夜里,她几乎彻夜未眠。
此前她为李志高所做的一切,无论是在提讯和开庭时的思想教育,还是后来带着街道和居委会的干部去看守所回访,应该说,都在一个法官的职责范围之内。即使自己花钱给李志高购买衣物和生活用品,也只是考虑到李志高的身世与家境,想尽快地帮他完成改造。前前后后,高洁都始终以一个法官身份出现在李志高的面前。可是这次,李志高真的给高洁出了一道难题。这一声看似普通的称呼,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法官职责的挑战———除了审判,你还能给我做什么!
反复揣摩,高洁越发觉得这一声姐姐,是一个自幼失去家庭温暖的人对爱的渴盼,对亲情的渴盼。她回信答应了李志高,前提是,李志高必须好好改造,并且从此再也不犯以前的错误。
李志高此举也许是出于一种生命的无奈,但高洁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却因这种无奈而在困惑的漩涡中越陷越深。
“高姐,前几天,我去献血了!”
2002年10月13日,李志高刑满释放。
那天,高洁本来是想亲自去接李志高的,但因事先安排好的一个案子要开庭,又无法请假。为此,她专门跑了一趟,对居委会的索奶奶说:“如果李志高回来后,一定告诉他跟我联系。”高洁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留在了居委会。
大约是一个多月之后,高洁果真接到了李志高打来的电话。几句简单的问候之后,李志高告诉了高洁意想不到的事情。
“高姐,前几天,我去献血了!”
“献血?为什么呀?”高洁不解。
“那天我刚好路过新世界商场,见到一辆义务献血车,就过去献了。也没别的想法,只是想,过去二十多年,我没为这个社会做过什么有益的事,这次献点血,也算是为社会做点贡献吧,心理上也算是一点补偿。”
“不对呀?你不是没有身份证吗?没有身份证,人家怎么会接受你献血呢?”
“是。但当时我是真想献,也表示一下我重新开始生活的决心,对他们说我出门忘了带了,但身份证号码可以留下,他们就同意了。”
“你哪来的身份证号码?”
“自己编的。”李志高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一个红色的“无偿献血证”。看着那个小红本,高洁第一次对着李志高笑了。
当她听说李志高还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时,高洁安慰他:“别着急,慢慢来。我也帮你想想办法。”
说也凑巧,高洁的一位朋友开了一家餐馆。本来不缺人手,但念在是多年的朋友,就答应了高洁。几天之后,李志高上班了。
在那家餐馆,李志高干得非常卖力,老板渐渐地对他赏识起来。一次偶然的机会里,老板找李志高聊天,问他与高洁法官到底是什么关系。李志高并不知道当初高洁是如何向老板介绍他的,只好说是亲戚。老板没有相信,说没听高洁说起过是亲戚。李志高经不起老板的再三追问,最后只好道出了实情。不说不打紧,李志高一说,老板就急了,马上打电话向高洁证实。高洁听说是李志高的事,便火急火燎地赶了过去。
老板对高洁说:“咱们认识多年了,是朋友,这没的说。可你真不该把他介绍到这里来。”
高洁不明真相,急忙问:“他又出什么事了吗?”
“事情倒没出。说实话,我也挺喜欢这孩子,能吃苦,肯干活。可你想想,我们干这行的,天天这个来查,那个来查,他不但进去过,到现在连个身份证都没有,一旦让查出来,你说我……”
没等老板把话说完,高洁便明白了:“既然话说到这份儿上,我也明白了你的意思。我今天就把他领走,但我还是要谢谢你。”
“作为朋友我就想不明白,你说你好好当你的法官,干吗还要管这些闲事呢?不是我肚量小,这事换了谁,也都是生怕沾上呀!”朋友好言相劝。
高洁笑了笑:“可像他这样,如果连法官都不管,他还会去找谁呀?”
“找他父母呀!”
“能找着不就好了吗?孩子是曾犯过错,可是谁能说他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带着错来的呢?他现在真是没人疼没人爱呀。”
李志高本来对生活充满了信心,这又一盆冷水几乎将他浇了个透心凉。那天,高洁对他苦苦相劝了大半天,让他暂时先稳定下来,至于工作的事,再想办法。高洁已经意识到,李志高现在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户口问题,没有身份证,以后的路会越来越难走。
之后,李志高自己也找过几份工作,也曾到许多单位应聘过,但试用期一过,别人都留下了,惟独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解除合同。原因只有一个:他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谁都怕出事。
那段时间,因为打零工,李志高手里攒了一点钱,他本想存到银行里,可没有身份证,银行不给开户。别人给他出主意,说拿朋友的身份证去开个户就能解决问题,但李志高想了想还是没有那样做。即使那样真行得通,朋友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一挂失,存进去再多的钱不也白搭吗?李志高学会了谨慎。
就在这个当口,李建业与李志高“父子俩”的关系也走到了尽头。多年来,李建业一直不承认李志高是自己的儿子。当初没把李志高赶出门去,原因在于两位老人不舍得李志高,而如今老人均已下世。不久之后,李建业把父母留下的两间房子私自卖掉,一走了之,李志成了一个真正无家可归的人。
没有收入,又找不到工作,为了生存,李志高再次想到了卖血。可这次,因为他提供的身份证号不存在,血站拒绝采他的血。
这件事对于李志高的打击甚至比辞退他还要痛苦得多。他打电话给高洁:“高姐,你说为什么我无偿献血的时候就没人管我身份证号码是真是假,可到我卖血的时候就有人管了?同样是血,为什么无偿的他们就采,一说要钱他们就不采了呢?”
眼看着这个一心向善的孩子陷入“身份陷阱”,高洁心急如焚。
派出所也有苦衷:“我们没有过这种先例”
李志高被餐馆辞退以后,高洁就开始帮助李志高解决户口问题。她专门到派出所进行商议,但派出所也有苦衷:“我们没有过这种先例。关于户口,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但他的父亲不承认他们的父子关系,只有找到他的亲生母亲,他的户口才能解决。”
人海茫茫,要找一个二十多年都没有音讯的人,谈何容易?
已经别无选择的李志高,只好找到李建业:“你既然不承认我们是父子关系,那你必须告诉我,我究竟是谁的儿子?当初是你带着我妈妈去的广州,你说她离开了你,那她到底去了哪里?”
面对李志高的追问,李建业将他了解的全部情况写在两页纸上。
李秋月,原籍河北定州县牛村公社四家庄大队。
赵旭东,原北京市海淀区温泉派出所管片居住人,曾在某大学工作后去北京市××贸易进出口公司工作,后又调离该单位。现住地址及工作单位不详。听李秋月和我讲述,她和赵旭东在北京海淀区大务村上学时认识。大概是小学同学,后因李秋月之父文革期间被遣送回原籍,家人一并带走。李秋月经常来京,去找赵旭东,于1980年10月发生性关系后,李秋月怀孕。
我和李秋月相识于1980年夏季七八月份,只是一般关系。后分离,只知道互相的住址。1981年7月初,李秋月去我单位找我,那时已经到了临产阶段。当时我本想把她送回家去,但7月3日晚,当时她去一个朋友家里,让朋友找到我让我去帮忙。我去后一看,她马上就快生了。我们马上找车把她送到了北京市妇产医院,当时签名是她自己签的,丈夫的名字签的是一个山西叫焦长生的。第二日晨生下一男孩。住院后,我去她家把情况和她姐姐讲了。过了几日,她姐姐来北京看她。后来,我和她朋友把她从医院接出后送到了定州。1982年夏季,她带孩子来北京,找到我之后,一起居住,当时确立了朋友关系。1982年12月份,把孩子寄养在我父母家后,我们俩去了广州做生意。后发生口角,她赌气离我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我父母把她的孩子养大,现我父母已离世。
无论真假,李志高的身世总算有了一个说法,但这个说法并没给他带来多少的希望。
据李建业所述,李志高首先找到了北京市妇产医院。在那里,他查到了自己的出生证明,但其他情况均已无可考证。
2005年11月4日,按着李建业提供的线索,高洁与李志高一道赶赴河北定州,希望能从李秋月的老家得到关于她的消息。
通过定州市公安局,很快找到了李建业所讲的“牛村公社四家庄大队”。村委会主任带着他们又去找李秋月的姐姐李秋萍。路上,与李秋月是本家的村委会主任说:“这孩子我见过,当时他可能还不到一岁,是他妈李秋月带着他回来的。如果今天你们不说,我绝对认不出来,毕竟都过去二十多年了。”
李秋月的姐姐李秋萍现在定州市一个菜市场贩菜谋生,听说是了解关于她妹妹李秋月的,话没开口便已泣不成声,几经劝慰,心情才渐渐平静下来。她说:“要不是‘文革’,秋月也不会走这步路。秋月自小心气就高,我们又都生在北京长在北京,她哪里甘心回老家种地当农民?那几年,父母相继去世,谁都顾不上管她,她也没在家里待过,今天北京明天上海的,坐火车到处流浪。那一年,她突然从北京回来,就带着这么个孩子,家里人非常生气。可还没有等家人把这件事问清楚呢,她又走了。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李秋萍也见过她这个所谓的“外甥”,那还是在他刚出生不久,妹妹秋月带着回来的。虽说她与李志高之间有血缘关系,但毕竟二十多年杳无音信,这下“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两人之间的情感隔膜显而易见。谁也不敢相认,谁也无法相认。
李秋萍对于李志高的了解,自从二十多年前的那一次分手便中断了。这期间,她自己也经历过两次婚姻,如今大女儿已经长到18岁,从内心接受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外甥”,无法不顾虑重重。一个多小时的谈话中,提到妹妹李秋月,她只是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她一定是死了,一定是死了,不然,依她的个性,绝对会回来的。”而提起“外甥”李志高,她又不停地落泪:“苦啊,这孩子苦啊。”之外,除了落泪,她无法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线索。
我们了解到李志高还有一个“舅舅”,村委会主任也电话通知了他,但他最终没出现。
启程返京前,高洁在一家清真餐馆请村主任一同进餐。突然想起他与李秋月是本家,试探着问:“不管怎么着,孩子是无辜的,再说,他妈妈李秋月毕竟是四家庄村人,咱们这边……”
话还没有说完,李主任便接过了话头:“按说我们是应该帮孩子一下,他的确是无辜的,也很可怜。不冲别的,就冲你们与他不沾亲不带故的都还这么关心他,我们也该帮他。可是你们可能不知道,这毕竟是农村,改革开放以后,村里的土地已经十几年都没动过了。我们村里很早以前就有规定,凡是村里的女孩子一旦结婚,三个月之后必须迁户,可以说是只出不进。更别说是男孩子,添丁加户,不仅得分给他土地,还得给他批宅基地。这事,恐怕不好办。”说完,他坚定地摇了摇头。
“不是这个意思。我们是想,只帮他把户口解决了,其他什么要求都没有。他总得有身份证不是,现在没身份证,干什么也不行呀。”
“那是那是。可你们都是法院的,你们更应该知道这道理,办了身份证,上了户,又是男孩子,那他就是合法的村民,我们不给他分地,他今天干,明天他还干吗?绝对不行,事情不大,可后遗症太大。上午你们找到我以后,我就开始想这事,谁都是好心,可是光有好心,也未必就能把事办好呀。”
最后一点希望破灭了———城市与农村,都不接受这个年轻人,仅仅因为他没有户口和身份!
高洁被逼进了两难的境地。
她是法官,但她不是立法者,面对现行法律,她束手无策;可她又是一个法律的救赎者,面对无辜的李志高,她更是无法放弃。一个法官如果眼睁睁看着被自己苦心拉上岸的当事人因岸上无立锥之地,使他再次落水,那是对法官职业的亵渎,是对社会公正的亵渎。
李志高寻母失败,情绪动荡,他不知道怎样才能生存。需要发问的是:在中国,有多少像他这样的非婚生孩子?他们要为此承担责任吗?他们就因此不能有一个公民的权利?他们就因此无权证明自己是一个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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