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烟台新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下称:新潮贸易)、烟台新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牟房产)将持有的 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公司持有其98%的股权,下称 :大地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山东银和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银和怡 海)。
    交易各方于2007年1月2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新潮贸易、新牟房 产分别将所持有的大地公司48%、1.192%、0.808%的股权转让给银和怡海,以审 计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大地公司的总资产(104256.95万元)、净资产( 47668.50万元)为基础,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49920万元、1239.68万元、 840.32万元。
    交易各方约定在股权转让之后,大地公司为公司留下6万平方米低层规划建 筑面积单独核算,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享有;大地公司的股权比例变更为:公 司及银和怡海各持有50%。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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