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下问题:截止 2006年10月30日,该公司对外担保共计56943.2万元。其中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担保46903.2万元,为下属子公司担保6440万元,为非关联方担保3600万元。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2.2条、2.3条、9.11条、10.2.6条等有关规定。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第17.2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该公司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惩戒,本所将抄报青海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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