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融 街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4月10日召开,形成如下决议 :
    1、同意公司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发行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的企业债券,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相关事宜。
    2、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议案。
    3、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10亿 元的担保,有效期截至2007年12月31日。
    4、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2.6亿元银行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定于5月9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3、4项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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