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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

  专项活动”

  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六日

  1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但尚未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尚未制定《接待和

  推广制度》;

  3.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须进一步完善加强,尚未制定《内部控制制

  度》;

  4.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一、公司治理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高精密度双面及多层印

  刷电路板的企业。其前身天津普林电路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2005

  年,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5)2487号《商务部

  关于同意天津普林电路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复》批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80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8.28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390,706,686.17元。

  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96,679,815元。2007年5月16日,公

  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天津普林”,股票代

  码002134。

  2

  公司非常重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化运作,以公众公司的

  的标准严格完善自身的各项制度,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股东大会:本公司自上市于2007年6月18日召开2006年度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开,由董事长主持,公司法律顾问出席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也无

  应监事会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属于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

  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本公司召开的

  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情形。

  2.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现任董事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公

  司法》第147条、第148条、第149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

  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本公司董事会各成员都能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

  予的职权,并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二名。

  公司监事会能够勤勉尽责,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的选举、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程序、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

  3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经理层:本届经理层于2005年11月3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聘任产生,公司经理层由4名人员构成,分别为总经理和

  负责销售及生产的2名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经理层人员拥有较高专

  业水平,完全能够对分管领域内的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公司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

  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公司经理层兢兢业业,在

  日常经营过程中,加强规范运作,诚实守信经营,不存在未能忠实履

  行职务、违背诚信义务的情形。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

  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6.本公司股东大会已于2007年6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网络投票工作办法》的议案,建立

  健全了与“三会”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建立了涵盖经营活动所有环节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严

  格执行各项制度。具体包括《生产现场规范管理规定》、《外加工管

  理规定》、《产品投产管理规定》、《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绩效

  考核管理规定》、《培训实施管理规定》、《职业健康保护管理规定》、

  《安全环保手册》并明确了授权及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

  2.财务方面,公司会计核算体系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

  业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后,

  公司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实现新旧准则核算的平稳过

  4

  渡。并且,公司设立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的专职审计人员,主要负责对

  公司的财务系统、财务收支和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控制程序的执行情

  况进行内部审计。

  3.公司聘请常年律师事务所及资深律师处理公司各项法律事务,

  所有公司合同文本均由专业律师审查,使公司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

  障。

  4.公司明确了资金支取的审批流程和权限,对外付款制定了严格

  的审批流程和权限。

  (四)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做到

  “五分开”。

  1.业务独立情况:公司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对大股东和其他关

  联企业不存在依赖关系。公司拥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的生产、

  销售系统,主要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的生产、销售,不依赖大股东和

  其它关联企业。

  2.人员分开情况:公司设有专门负责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

  的工作部门,并制定了对员工进行考核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公司高

  管人员未在本公司和股东单位及股东的分、子公司中双重任职。

  3.机构独立情况:公司的内设机构完全独立于大股东,与大股

  东的内设机构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

  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

  情况。

  4.资产完整情况: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

  统和配套设施,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等资产。

  5

  5.财务独立情况: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作为公司的财务

  管理机构,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上市

  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同时对分、子公司的

  财务实行垂直直线管理;公司在银行设立了独立账号,依法独立纳税。

  (五)公司透明度情况。

  公司按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加强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积极地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按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控制

  度,这些制度得到了有效的遵守和实行,公司治理总体来说比较规范,

  但是针对公司过去几年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以下几方面需要做出

  改进:

  1.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但尚未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原因:公司募集资金已存入银行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上市时间较短,仅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单》并先参照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手

  续,尚未制定正式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目前已制定出此项

  管理办法的草案,并将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尚未制定《接待和

  推广制度》;

  原因: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刚刚展开,在接待投资者电话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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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以及到公司交流的具体工作中,目前按照《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

  要求执行,并要求每位来访者特别是机构分析人员签订《保证书》。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中对此项工作有相应规定,公司将按

  照深圳交易所下发的通知制定《接待和推广制度》来对具体工作做出

  规定。

  3.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须进一步完善加强,尚未制定《内部控制

  制度》;

  原因:公司已经制定出一套较为完备并适应公司实际生产运营

  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财务控制体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体系

  认证标准,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对这些具体工作制度加以汇总,制

  定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由董事会讨论通过执行。

  4.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原因:公司相关人员对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相应的规范意

  识还需要加强。尽管公司利用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组织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五家发起人股东学习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规范。随着新《公司法》、

  《证券法》、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更透明、更规范的上市公司治

  理将是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而作为上市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

  规范运作方面的相关人员更要熟知法律、熟知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不

  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才能提高整体的工作质量。

  三、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1.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但尚未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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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措施:公司已拟定出该制度的草案,将随此次自查报告一

  并交由董事会审议并落实执行。

  整改时间:2007年7月10日前

  责任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严光亮

  2.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尚未制定《接待和

  推广制度》;

  整改措施:公司已拟定出该制度的草案,将随此次自查报告一

  并交由董事会审议并落实执行。

  整改时间:2007年7月10日前

  责任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严光亮

  3.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须进一步完善加强,尚未制定《内部控制制

  度》;

  整改措施:公司已拟定出该制度的草案,将随此次自查报告一并

  交由董事会审议并落实执行。

  整改时间:2007年7月10日前

  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关建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严光亮

  4.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措施:公司利用2007年6月18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机会组织公司到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学习了《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违规警示录》,

  并对到会的五位发起人股东宣讲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行为指引》。公司今后要不定期安排此类学习活动。

  整改时间及具体办法:利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机会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学习;不定期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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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发学习材料并通过电话进行反馈。至少每半年一次,其余的学习安

  排参考法律法规修改情况以及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责任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严光亮及公司证券部

  四、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1.为确保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要

  求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公司除在董事会决策时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外,为了搞好公司的法人治理,加强公司内部监管,向所有

  投资者负责,公司根据自身情况不定期地对公司人员和业务部门进行

  稽核、监督、检查,并对可能产生漏洞的环节进行专人负责监督。

  2.公司通过了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并在认证审核工作中建立了涵盖经营

  活动所有环节的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生产现场规范管理规定》、

  《外加工管理规定》、《产品投产管理规定》、《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培训实施管理规定》、《职业健康保护管

  理规定》、《安全环保手册》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效保证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强度。

  3.公司拥有完善的培训体系,专职的培训管理人员。作为公司

  的一员,进入伊始,就有机会接受各种各样的培训。除上岗前的公司

  背景、安全技术培训,上岗后的岗位技能和操作培训,定期的行为操

  守培训外,还有不定期的规章制度培训、岗位新技术培训等。所有这

  些培训活动旨在培养合格的操作人员、高效率、高素质的管理者和员

  工。

  尽管公司十分注意自身制度的完善,但由于刚刚上市,许多制

  9

  度还未需完善,公司要加强自身学习,准确把握政策,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指引的要求完善自身的治理工作。

  以上为我公司治理的自查情况汇报及近期主要的整改工作,希

  望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我公司进行监督指正。

  为了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更好地参与公司治理情况的公众评

  议,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传真和邮箱,

  具体如下:

  公司联系电话:022-24341967-227

  公司传真:022-24342401

  联系人:严光亮翟洁国炜

  公司证券部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门路3号增1号

  邮编:300250

  公司邮箱:tpc@tianjin-pcb.com

  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

  评议意见和整改建议发至以下部门:

  天津证监局电子信箱:tsrb@csrc.gov.cn

  深圳证券交易所电子信箱:fsjgb@szse.cn

  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s://www.szse.cn)下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栏进行评议。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六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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