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2月6日电(记者于新超)沈阳市将全面推行社区医疗“药品零差价”,让广大市民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价廉的医疗保健服务。
沈阳市卫生局近日决定,明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将实行“药品零差价”,药品什么进价,就什么药价卖给患者。
这是继今年9月沈阳市和平区率先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后,该市推行的又一惠民举措。
与此同时,按照规划,明年底以前沈阳市将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要达到50%以上。
目前,沈阳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3个,医疗站207个,平均每1.45万人就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此基础上,沈阳市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明年底,全市每新增5万左右的人口,政府就将新办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论住在哪个社区的居民,一般只要步行10-15分钟就可到达区卫生服务机构。
此外,沈阳市还要求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要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实行有效衔接,将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都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让更多的人充分享受“药品零差价”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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