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债务处置进展及有关资产产权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下称:黑龙集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公司及黑龙江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鹤城建投)于2007年10月9日共同签署了《偿债协议》;同日,黑龙集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交行)齐齐哈尔分行、公司及齐齐哈尔金鹤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
    上述债务和解协议涉及公司本息合计人民币119384万元的债务,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上述主要债务和解协议均已履行完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的精神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审核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公司重组方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国中水务)相关资产过户的要求,国中水务已于2007年12月28日将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西安阎良供水项目公司99%的股权及西宁污水项目公司95%股权的资产过户到了公司名下,并已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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