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6月7日,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一车间萃取厂房失火。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本次失火为公司冶炼厂一车间萃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缺陷和管理不善造成,带来直接经济损失29,417,867.64元。火灾核损后,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向公司理赔12,102,373.00元。
    火灾发生后,公司在立即启动闲置生产设施,降低火灾损失的同时,就开始着手设计恢复重建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截至2008年1月上旬,该萃取生产线恢复建设土建、设备安装工作已经完成,目前进入调试阶段。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