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歌华转债”)至2008年5月12日止满四年,根据有关条款规定,现将“歌华转债”2007年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歌华转债”从2004年5月12日起开始计算利息,2008年票面年利率为2.2%,即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22元(含税)。
    债权登记日:2008年5月9日
    除息日:2008年5月12日
    兑息日:2008年5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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