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娟)从8月4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出口收结汇政策令不少出口企业头疼,番禺一家从事纺织品出口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政策实施后我们根本拿不到订金,资金压力很大,不少中小型出口企业都是靠外方预付的订金组织生产的。
企业资金压力大增
为了防止热钱流入,完善出口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其一致性审核,今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颁布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规定企业出口收汇(含预收货款)应先进入企业的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企业在通过待核查账户办理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银行应登录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在具体贸易类别相对应的可收汇额范围内进行收汇核注。
为配合此项工作,严格管理短期外债规模,外汇局同时发布了《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这两项措施分别于8月4日和10月1日起正式运行和实施。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对中小型出口企业而言,这一政策无疑使资金压力大增。据悉,由于出口涉及汇率问题,风险较大,在交易中收取30%~50%的订金是行内通行的惯例。番禺一家从事纺织品出口的企业负责人表示:“新的政策实施后,即使是外商预付的订金也只能押在银行的待核查账户里,只有货物完成出口,拿到海关的报关单后才能去银行结汇,这就意味着订金根本拿不到。”
核查时间长迟迟无法结汇
此外,即使是货物已经完成出口,企业担心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新政将有可能延误出口预收货款的流转速度。按照规定,企业到账外汇进入待核查账户然后接受核查的周期,短的估计要2~3天,长的可能要15天。
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广州分局有关人士表示,《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防止热钱流入中国,由于目前刚开始实施,针对出现的问题还可能进行调整,10%以下的订金还是可以自由结汇的,而且钢铁、造船等大型企业的结汇也没有限制。此外,针对出口企业的现金流问题,中行、农行、工行、光大等金融机构都推出了相关金融产品,这些产品皆为出口企业提供资金融通、规避买方信用风险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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