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 物业(000011,收盘价4.30元)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9月10日收到证监会深圳稽查局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对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立案稽查。公司将积极配合深圳稽查局的稽查工作,并对相关稽查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账外炒股时间长达14年
尽管S*ST物业今日的公告中,并未披露证监会具体哪些违法违规事项,但在今年9月6日的公告中,公司披露了长期违规证券投资的事项。
公告显示,S*ST物业自1992年12月开始,便以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的名义,将货币资金人民币300万元、港币100万元和深发展股票(账面成本 228.87万元)作为初始投入进行证券投资,投资业务具体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操作,涉及10家证券公司及相关营业部、10个资金账号以及多个证券账户,并形成账外资产。根据有关核查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账外资产的市值总计约1918.39万元,包括保证金578.81万元和股票 1339.58万元,占2006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更正后金额,账外资产纳入账内核算)的3.25%。
而公司长期违规账外证券投资的事情,直到2007年1月才暴露出来。公司于2007年已售出大部分短期证券投资股票,共取得证券投资收益1846.39万元(包含以前年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上述已售证券投资在转回期初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89.8万元后(已在2007年转回),对2007年损益的实际影响数为1156.59万元。公司于2008年售出两只股票,取得收益2万元,截至目前,尚余S*ST盛润2万股未售出。
炒股行为多项违法违规
S*ST 物业在长时间的证券投资活动中,多处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公告显示,公司不仅账外参与证券投资,还在1993年至1996年间,存在买卖自家公司股票的行为,涉嫌违反《公司法》中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的规定。此外,公司在开立的资金账户下挂有 “拖拉机账户”,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条“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
除上述违规事项外,S*ST物业自1993年12月开立B股账户进行B股买卖,而在当时,境内投资者还不具备参与B股投资的资格,因此也涉嫌违反了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截至目前,公司已清理关闭了B 股账户;对A股账户下挂的不合格账户进行了全部清理,规范了A股账户。
分析人士认为,S*ST物业存在的问题,其实远远不止违规炒股。在此前发布的公告中可以看到,除了违规炒股外,公司涉及的问题还包括资产流失严重,信息披露违规、财务混乱等等。不管公司目前整改情况究竟如何,被立案调查的消息,很可能对该股股价构成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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