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短期内解决住房保障问题、促进普通商品房销售?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富力集团董事长张力表示,建议政府发放“购房券”,可从公务员、国企员工开始试点。(据新快报报道)
张力表示,他建议政府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中低收入家庭发放购房券,在限期内购买限定面积的普通商品房,购房券可折抵相应金额,开发商收到购房券后可直接抵减相应金额的应缴地价、税费等。
同时,政府可以对使用购房券的普通商品房实行限制产权以限制再次交易。“参照山东日照市停建经济适用房直接发放住房补贴的实施效果,我相信发放购房券在短期内对解决住房保障问题、促进普通商品房销售将会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张力说,发放对象,可以从公务员、国企员工开始,作为试点,渠道就相对简单一些。
经济适用房已不合时宜 张力认为,经济适用房过去存在建豪宅、分配不公等诸多诟病。而在消耗了众多政府资源兴建之后,又常常被认为并不“经济”而遭弃购,处于尴尬的境地。
以广州为例,现在很多经济适用房都卖不出去。在金沙洲那边的房子,经济适用房几乎和普通商品房差不多的价格,很多都卖不出去。去年年底,政府首批摇珠派号的2145套经济适用房中,只有975套房屋被中低收入家庭认购,余下一大半遭弃购。因“地段偏远、配套不全、户型不合适”等原因,老百姓对政府的投入不领情,既浪费了政府行政资源,又未达到住房保障的目的。
廉租房建在普通小区中 对于廉租房,张力认为,面积应该控制在40~60平方米,可以借鉴香港和新加坡的经验,管理廉租房。他表示,要完善适租者的信息统计,严格审查申请人条件,防止“富人搭穷人的末班车”,也应该建立退租机制,当租户经济状况改善,不符合保障对象要求时,一定要及时搬出。
他还建议,将廉租房建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至于这种“普通”商品房区的定义,他说,不是要特别贵的地段,也不是特别差的地段,大约配建5%~10%的廉租房。“也许会有购房者感到不平衡,但是我觉得大家应该有一种更包容的心态,否则中低收入人群聚居,便容易出现新的城市贫民窟”。
专家:方案有一定可操作性 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发放购房券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让他们购房,的确有一定可操作性。这一做法可以使政府省去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时间,直接通过购房补贴来帮助市民购房,中低收入者购房的选择性也会更多。但他也表示,政府建经适房或者发放购房券只能二者选其一,一旦发放购房券,就会颠覆了整个经适房保障房系统。
另外,他也担心一旦发放购房券,地方政府财政不一定能支持,“建经适房有钱可以多建一些,但购房券却不能说没钱就只发一半”。
不同声音 与其发券还不如直接降价 全国政协委员黄文仔称建议有点可笑 “发购房券这个说法有点可笑。”全国政协委员、星河湾老板黄文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想为了中低收入家庭可以买房,那房地产商们干脆直接降价不是更好吗?”
“现在我们有针对中低收入阶层的限价房,但连是哪些群体购买都还没有搞清楚,发放购房券的说法是有点可笑”。在黄文仔看来,针对中低收入阶层的人发放购房券并不现实,他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什么样的人才能符合申请购房券的标准。“政府发放这样一个购房券,肯定要平衡各个方面,给你不给他,摆不平怎么发?”
其次,如何能确定一个购房券的使用期限。“比如,你说购房券要在两年内使用,我不是不想买房,但是没有合适的,那这个期限怎么算?两年内我想用,但是用不了这个券,那算是作废还是怎样?”
发购房券相当于逼人买房 全国人大代表刘来平说建议太不成熟 “这个建议太不成熟了。”全国人大代表刘来平评价道:“这种方式不是相当于逼迫人家去买房吗?”
刘来平认为,给中低收入者发放购房券,而且还规定要在限期内购买限定面积的普通商品房,“如果中低收入的家庭没有购房的能力,发给他们购房券,不就是非要把人家往火坑里推么?”刘来平认为,在目前房价状况下,能发的购房券毕竟有限,如果推行购房券,还不如实行购房补贴措施更有益。 (来源:深圳晚报)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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