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完善创业板监管 设立上市部监管五处 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将修订 新增中止审查制度 关于《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说明 中新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贾靖峰)中国证监会26日发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修订草案,新增“行政许可中止审查制度”,明确规定券商因违法违规正被调查或被责令整改者,证监会将暂不受理其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申请。
中证监有关负责人当日就最新修订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草案)》向记者表示,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对其行政许可事项影响重大者,其申请将被中止审查。
此外,有下列情形者,亦将被中止行政许可审核:行政许可申请人被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制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监管措施者;对有关法规尚不明确,并请求有关机构作出解释者;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者。
此前,行政许可程序并未对如何中止审查作明确规定,仅是根据法律授权或作为中止审查程序的程序条件,并未作为不予许可的实体条件。故是否中止审核,有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在实践中处理起来并无依据。
不过,该负责人又指,上述被中止审查的情形并非终局性的,实践中申请人存在被调查的情形时,调查的时间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将其作为中止审查的程序条件,在调查结案和监管措施被解除后,还可以继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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