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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阳光政策”仍待延伸

来源:金融时报
2009年12月14日09:46
  经历了2008年的熊市,2009年的中国资本市场走出了出人意料的“小牛”行情。岁末临近,时值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落幕之际,市场各方参与者都在梳理过往、布局未来。各大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一如既往地相继发布对未来市场的判断和投资策略。而市场上异常活跃的另一个机构投资群体——私募的一举一动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引人关注。

  
私募投资业绩远超公募基金

  
  私募投资群体究竟有多大,因私募在市场上特殊的生存状态和发展方式,目前尚无准确的统计数字。不过根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截至2009年12月3日,仅已成立的阳光私募产品数量就多达323只。而私募的规模也在逐步扩大,管理资金超过10亿元、甚至几十亿元的私募机构亦不在少数。此外,还有号称资金量高达1.5万亿元的非阳光私募。可见,私募正成为市场不容小视的力量。

  与公募基金“正规军”形象有所不同,私募群体在市场上更像是一支参差不齐却又十分庞大的杂牌队伍。然而正是这个身份各异、大小不一的投资群体,在近几年的资本市场上创造了不俗的投资业绩,特别是那些阳光私募,已势不可挡地成为资本市场耀眼且有朝气与活力的一股力量。

  资料显示,截至本月初,阳光私募基金今年以来收益前三名:证通天下的策略大师、广东新价值投资的新价值二期、开宝资产的开宝一期,今年的收益率分别达到190.5%、156.79%和149.6%。而在公募基金的排名中,截至12月7日,位列前三的分别是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基金、银华价值优选股票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基金,三家公募基金的年度收益率分别是117.40%、113.23%、112.36%。可见,私募的前三甲远远跑赢公募。

  2008、2009两年,中国股市经历了大起大落的行情。截至今年11月30日,沪深300指数仍下跌了38.27%。而在私募排排网研究中心统计的340个非结构化阳光私募产品中,有两年以上业绩记录的产品为68个。这68个产品过去两年的平均收益率为1.78%,大幅跑赢大盘。在上述68个产品中,实现正收益的有30个,占44%;其中67个跑赢大盘。

  私募的市场“声音”不可忽视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刚闭幕,私募管理人对会议关注的焦点集中在明年政策的定调。根据调查显示,47.92%的私募管理人认为明年的刺激政策将会延续;对于通胀预期下的投资机会,大部分私募管理人认为旅游消费以及资源类股票将带来机会。

  在近日举办的“私募预测2010股市走势及投资策略”会议上,五位业内知名“阳光私募”投资经理分别以不同的方式表示,虽然明年股市存在多种不确定性因素,但在经济回暖及企业经济增长预期的推动下,跨年度行情值得期待。京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山表示,今年下半年将是新一轮行情的过渡期,是良好的建仓时机。在多重经济周期叠加及上市公司业绩向好的推动下,明年有望成为新经济周期的起点。深圳合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昭雄认为,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将成为跨年度行情出现的首要因素。曾昭雄说:“从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如果明年上市公司业绩增长超过15%,就会出现跨年度行情,而从目前的情况看,一季度25%的业绩增长将是大概率事件。”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调结构作为政策主线的背景下,私募经理普遍看好消费类板块。曾昭雄说:“撬动这轮经济增长是4万亿元投资,而2008年的社会消费总额超过10万亿元,如果消费率增加10个百分点,将对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调结构的政策主线下,消费类板块必将受益。”

  此外,哥本哈根会议12月7日起召开,新能源或成为近期最热门的投资话题。调查显示,55%的私募管理人表示将会加大对新能源板块的投资,而其中的智能电网以及与汽车电池相关的股票则是其投资重点。

  对私募适度监管提上议程

  近日来,“发展机构投资者、提高机构资金入市比例、为机构投资者创造良好环境”等观点,不断被证券监管部门高层提出。私募群体作为市场上不容忽视的机构投资者,其生存发展生态也日益受到关注。在日前正在开展的“基金法”修改工作中,“基金法”究竟该不该对私募进行法律条文的规范引起了不少争论。

  对于眼下处境尴尬的私募而言,被“基金法”规范,并被证监会适度监管,同样也是其自身所期望的,因为在私募自身看来,这是其逐步走向“阳光”,取得“名份”的重要途径。同时,因为一直以来私募游离于“基金法”规范之外,缺乏有效的监管责任人,其自身的不确定性和不规范性因素,已经对金融稳定和投资者的权益造成了危害。即便在经济金融发达的美国,金融危机过后,也在加大针对对冲基金的调查力度,并且要求一些基金公司提交有关其业绩和交易的信息。

  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日前给私募监管提出监管原则时认为,应当对私募基金实行适度的监管,以保证市场应有的灵活性。吴晓灵建议,对于私募基金的监管与公募基金的监管还应有所区别。对投资人发起的私募基金,其投向应由投资人与管理人通过合同约定,其产品也应采取事后报备方式。但如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量超过一定的规模,对二级市场会有影响的私募基金应到证券监督机构去报备。对从事并购业务的基金如果进行杠杆收购,资金融出机构的监管部门应控制融资比例。她同时建议建立投资管理人证书制度:凡从事代客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管理人必须持证从业。她说:“有了投资管理人制度,对私募基金的投资人而言,也有了一个衡量基金管理人素质的基础标准。”?
责任编辑:黄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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