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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阳光化”指日可待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1月06日00:42
  近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落实审议报告中提出,将争取两到三年后,把中央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虽然与已经在财政预算公开走在前面的若干地方政府相比,中央政府两到三年的承诺公开时间并不算短,不过一旦其实现承诺,将意味着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的预算决算将不再是一个秘密,需要比照中央政府执行公开。

  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面临的最大的治理转型任务就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初级公共保障水平的福利国家,而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改革,不但自身是一个执政取信于民的工程,同时更是中央政府在公共福利保障方面的改革获取民信的保证。公共福利改革,比如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需要民众普遍参与的建设项目,没有国家各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的全面公开,它的可持续运行是有一定难度的。

  在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层面,当前很多富裕阶层对调节性税收比如遗产税、资本利得税以及财产税(含物业税)的排斥,不在于反对税收项目设置本身,还是担心对税款的最终使用无法监督。在公共保障品供给方面,公民参与其中的动机是“个人风险减低、整体社会的系统性风险也需降低”。但是我们注意到,一些社保挪用、公积金挪用等案例中,传递出的信息是当个人缴费参与到公共保障项目中后,由于无法跟踪监督,长期的风险也许并没有降低,而对社会系统性风险而言,一个不透明的、无法获得足够监督的公共保障体系,可能还不如公民个人分散储蓄保障的社会系统风险水平低。

  根据中国现行的主要依靠审计、纪检、信访等内部分散监督的监督体制,未来中国庞大的从中央到县(乡)基层政府的公共福利管理安全,也许会是一个难以避免的挑战。往往越是远离中心城市的政府,由于财力不足、政府治理相对封闭等原因,其财政管理中的“挤占”公共福利的问题或许就更容易发生,而这些地区往往正是需要公共保障制度良性循环、控制社会和区域系统性风险的地区。而在那些人大积极参与监督、媒体和其他公众代表积极参与监督的地区政府,例如广州,民众的信任程度则相对较高。

  在以往的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有一些官员以“所谓秘密领域”,比如涉及外交(外事)、国防等,成为反对财政公开的理由,而这个理由同中央的精神是背离的。但事实上,在这些领域之外,还有更多一般性政府行政开支、公共福利保障开支等不涉及安全领域,其财政预算和决算,可以尽早向社会全面公开。比如在中央本级预算中,行政费用开支的比例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项目。此外,在当前各级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可以审议的详细预算编制报告和部门预决算说明等,同样可以及早向社会全面公开。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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