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芳兰 ○编辑 祝建华
引发内部纷争的巨额担保风险,或正式向ST银广夏袭来。
ST银广夏今日公告,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的应诉通知书,该院已受理原告农业银行与被告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宁夏大展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转移纠纷案。据公告,农业银行诉讼请求包括,浙江长金将其所持公司2494.47万股全额质押给农业银行等之外,还包括ST银广夏对上述债务中的7496.67万元及自2009年11月1日起至债务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ST银广夏称,如果公司被判决向农业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同时不能从浙江长金取得追偿,将对公司的资产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显示,1999年至2004年,原控股子公司葡萄酿酒公司等四家企业在农业银行宁夏分行、河北分行贷款多笔,均未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截至2007年3月31日,贷款本息合计17817.62万元尚未偿还。
2008年4月30日,原告及四被告及其他债务人共同签订了《转债协议》。ST银广夏以股抵债方式代葡萄酿酒公司偿还浙江长金承接的中国农业银行1.6亿元债务,但浙江长金却未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农业银行提起诉讼追究公司的担保责任。
围绕该项担保风险,ST银广夏内部已爆发多次“战火”。就在几日前,ST银广夏发布监事会认为ST银广夏董事局主席、浙江长金董事长朱关湖涉嫌合同诈骗,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