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限薪令的以汇金系为首的国有券商,将会面临什么问题?
3月将尽,随着券商年报的陆续出台,国有券商高管的薪酬话题再度升温。
自2008年以来,对于国有券商高管薪酬设限已进入第三个年头。然而,粗线条的操作规则、剪不断理还乱的限薪逻辑,使得限薪
令的效果并不如预期那样立竿见影。综观新出台的诸家券商年报,国有券商对于高管薪酬的支付远未形成共识。一个基本的格局是,中央汇金公司、建银投资一系的券商实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而上市国有券商则采取了略微限制的对策,其他国有券商、尤其是地方非上市券商的情况并不明朗,大致是“少限”甚至“不限”,仍游离于规则之外。
各行其是
3月以来,上市券商中的五家陆续在2009年年报中公布了高管薪酬情况。从年报看出,建银投资控股的宏源证券限薪力度最大,而地方国有券商高管薪酬有随利润水涨船高之势,限薪效果并不明显。
根据目前披露的五家券商年报,2009年这五家证券公司均实现了利润的大幅增长,其中西南证券(600369.SH)因为刚刚完成借壳上市,利润增幅较大,同比增长540.92%,利润总额12.72亿元;其他几家证券公司利润增长也几乎家家翻番。
重庆市国资控股、建银投资参股的西南证券,2009年13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1039.26万元。除董事长翁振杰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在西南证券仅取酬4万元,其他高管薪酬并不低。其中,副董事长蒋辉和总裁王珠林税前薪酬都近200万元。
西南证券是2009年2月借壳*ST长运上市的,因此2008年的高管薪酬并未公布。但以目前公布的2009年薪酬水平来看,大大超过同类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高管薪酬。
建银投资还持有宏源证券66.05%的股权。虽然宏源证券2009年利润翻番,但在汇金公司“限薪令”的指导下,高管税前薪酬基本与去年持平。2008年,时任宏源证券董事长的汤世生领取报酬155万元,比2007年的174万元有所降低;2009年,在9月后继任的董事长冯戎领取了40万元的薪酬,年薪进一步降低。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涛薪酬从84.50万元增长到118万元,董事、总经理胡强141万元,而监事会主席徐际国、各位职工监事和副总经理的薪酬与去年相差无几。
与此相比,一些地方国资控股的证券公司2009年的高管薪酬则有较大幅度提高。安徽省国元证券,安徽国资金融控股平台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是国元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23.55%的股份。年报显示,其董事长凤良志2009年领取税前薪酬158.79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了156%;总经理蔡咏领取税前薪酬147.79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了164%。董事会秘书万士清薪酬从98万元到104.50万元,略有增加。但几位副总经理的薪酬从30余万元猛增到70.68万元至101.31万元,增幅巨大。
再如东北证券,其控股股东是长春市国资委控股的亚泰集团(600881.SH)。2009年,东北证券董事长矫正中和总裁杨树财都领取税前薪酬近200万元,较2008年增长60%-80%。
光大证券是目前已公布年报券商中高管薪酬最高的。年报显示,光大证券有两位高管税前薪酬超过200万元:总裁徐浩明2009年税前薪酬为265.28万元,董事会秘书梅键税前薪酬为207.69万元。两位副总裁王卫民、刘剑分别领取了近180万元的税前薪酬。
不过,这一数字三年来已经连年减少。2007年,徐浩明年终奖为399万元,2008年则为261.37万元。2007年,副总裁王卫民、刘剑,助理总裁王宝庆、杨赤忠的年终奖均超过300万元,而2008年,他们的薪酬均回落到接近150万元甚至以下。
光大证券系国有控股券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光大证券33.92%的股份,为光大证券第一大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光大证券33.33%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由于光大集团属于财政部所规定的三家金融控股公司之一,光大证券也应在限薪令的范围之内。
新规由来
对券商行业高管的限薪令始于2008年初,由于2007年股市行情火爆,指数书写出历史高点,证券公司业绩亦创下纪录,各家券商高管都在等待董事会派出的巨额薪酬。
2008年3月,中国平安保险(601318.SH,01318.HK,下称平安)年报披露了高管年薪,平安董事长马明哲2007年的收入6616.10万元,引发舆论热议,甚至引发最高层的关注。
平安是非国有股份制上市公司,其高管薪酬原则上是董事会范畴的议题,但据称“此事非常敏感,引发了连锁反应”。中央汇金公司有关人士称,汇金因此叫停了工行等控股金融企业原来的薪酬计划。
据悉,管理层的基本思路是,金融企业特别是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薪酬,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各行业,“既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又要与当前国情相符合”。
2008年5月,宏源证券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实施2007年度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这是首家被股东大会否决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上市公司。当时,弃权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表决权的94.79%,而宏源证券第一大股东正是建银投资。
当年被限薪的并不止宏源证券一家。汇金系的一家券商高管对《新世纪》周刊记者表示,2008年其本已发放的2007年薪酬遭到“倒扣”,大约扣回去三分之一,倒扣的结果是百万元出头。2008年大熊市,券商行业整体利润下降,限薪力度加大,其所获薪酬降至百万元以下。
2008年对券商高管如何限薪尚未有明确的规定。此后,为有章可循,合理评价,财政部开始着手对整个国有金融企业系统的业绩评价和高管薪酬制定一整套规则。
2009年1月,财政部正式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根据总资产规模、业务收入规模、人数、市场范围、产品和业务的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金融企业的职位等级。而每个职位等级又划分为五个分位值,其划分依据为金融企业所处人才市场的薪酬情况、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办法还首次提出,对出现重大损失扣分、效益提升加分、管理难度加分等量化设计。
2009年4月,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的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在内,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确定。在通知印发前,国有金融机构已发放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超过按上述原则确定的上限部分,应在2009年度薪酬中抵扣或退回。
按此规定,2008年的国有控股券商薪酬大幅缩水,汇金系券商高管薪酬基本与国有银行高管接近。
2009年底,财政部又下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对金融企业的业绩考核进行细化,以基本年薪为基数,综合确定金融企业负责人的收入。
2010年3月10日,中国银监会又发布了《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规定绩效薪酬要延期发放,如果发生风险暴露,将止付甚至追回。记者了解到,中国证监会尚不准备出台类似规则。
截至目前,各家国有券商限薪所依据的规则基本上是财政部的打分和等级评定。多家券商的高管在接受采访时称,尚不清楚财政部的评价结果,2009年的薪酬到目前为止仍未发放。
汇金建银系券商对限薪令的执行比较彻底,所有券商参照商业银行高管的薪酬水平设定,但合资券商不在限薪序列中。其他国有控股机构中,光大、中信两家券商薪酬缺乏参照标准。而地方国有券商情况不一,上海市自2008年开始也做出了一定限制。
“按理说,西南证券应该在限薪令范围之内,不过他们是地方国资的企业,限制相对少一些。”知情人士称。
“除了汇金系券商肯定要限薪,中信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等地方国资或者央企控制的券商均涉及这个问题。现在,几家上市的国有券商都在等最终的结果,年报也一直没有公布。”该人士说。
相形之下,非上市国有券商的薪酬不必公之于众,因而限制可能会更为宽松。
限薪争议
金融行业薪酬的骤然热议,原由有二。其一是国有企业先天背靠优势资源,业务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旧有垄断资源的继承和中国整体经济的发展,其高管聘任亦未走向完全的市场化选择。因此,高管们既享受体制内的安逸,又获取市场化工资,本身确实存在争议;其二,是金融行业不断报出的高薪,其与社会普遍薪酬水平相去日远。在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排名中,名列前茅的多为金融行业高管。
与此同时,2008年次贷危机后,欧美各界对于金融业高管薪酬的谴责亦对中国的限薪令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券商行业高管对限薪的出发点多表示理解,但其负面效果也相当明显。
“我们要遵守汇金的规定,照顾社会影响,最多就是百万元以内,甚至低至七八十万元。”上述汇金系券商高管直白地说,限薪会直接导致“出工不出力”。
另一位汇金系券商的高管认为,证券业是金融行业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人才必须市场化,不宜采用行政手段进行限制。“国有金融机构有一定垄断资源是事实,但竞争压力并不小。如果高管丧失积极性,长远下去公司肯定会失去竞争力。”
部分券商高管也反映,财政部的挂钩考核办法以国有银行的情况为模板设定指标,客观上仍以资产规模为导向,未能充分考虑证券行业的实际情况。国有券商中占据首位的中信证券(600030.SH),资产和营业收入等指标和银行相比,“一下子档次就低了”,在考核中也仅能得到70多分。
“银行、证券、信托应当有各自的评价指标,但财政部不可能做到这么细化。”该人士说。
此外,在券商行业高管实行限薪之后,高管和中层薪酬“倒挂”的情况成为常态,这在整个国资金融企业系统里亦不少见。
一些券商开始用执行委员会的设置来规避高管限薪规则。“现在招聘时很多人要求享受高管待遇,但不进入高管范围。”一位国有券商高管称,该公司中层300余人,基本上能拿到税后150万元左右;而2009年高管的税后薪酬可能将延续2008年的水平,落在百万元以内。如此“倒挂”显然并不正常。
一位接近汇金方面的人士称,限薪三年以来,并没有出现国有券商高管大范围流失的现象。
对于财政部的“一刀切”限薪,业界啧有烦言。毕竟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应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委员会来确定高管薪酬,而非行政化规定。
不过相反的观点则认为,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即是金融行业高管在高薪的刺激下,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顾一切地扩张业务规模。单个企业的风险因外部性传导至整个金融体系,需要政府以制定规则的方式对此加以约束。从长远看,这种约束将来不仅要应用于国资金融系统,还要应用于体量巨大的民营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