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新政密集出台后,此前持续高涨的房价出现下浮迹象。国家政策“重拳出击”是否会给楼市泡沫加以打压?4月20日,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行业专家及房地产协会官员齐聚搜狐企业家论坛,论道中国房市走向。以下是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的观点: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
政策转向或新国十条的出台并不意味着拐点已现
综合来看地产行业的趋势,波动周期变短了,特别是政策调整的节奏变快了。最近,地产新政的出台,以及政策的转向不能简单地解读为行业就应该出现拐点。调控政策出台最大的作用是引导预期,改变市场各方对于楼市走向的预期。
调控政策主要是抑制投机性需求,特别是对于炒房投机行为采取大力度的抑制。这一轮调控政策的第二个看点是增加土地供应,从国土部4月15日公布的年度住宅用地计划可以明显地感觉到2010年的供应计划超过预期,去年是7.64万公顷,2010年提升到18万公顷。土地供应的增加与去年信贷投放有很大的相似性,完全是放量。这是一种双向调节的政策组合,对于市场预期的引导效果非常明显。第三个看点是,大力度落实住房保障政策,2010年提出300万套保障房,280万棚户区改造的目标,同时辅以新增用地的保证。第四个看点是,加强市场监管。我注意到新“国十条”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购地、融资,增加了新的调节手段,也加大了违规、违法现象的查处力度。这些措施和手段的应用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特别是信贷手段、金融信贷手段的应用可以说是最大化的,把这个手段用到极致了,是这些年来最严厉的,力度是空前的。
为什么采取这种空前严厉的政策?因为我们面临的市场形态和过去完全不一样了,调控的难度和过去相比也是不一样的。宏观经济面,实体经济尚未根本好转,民间投资渠道缺乏,民间游资过剩,这些都没有改变,从而间接影响了调控的难度。调控政策的出台,基于多重复杂因素的综合考量,我个人的基本判断和观点是,政策转向或者新“国十条”的出台,并不意味着迎来新的“拐点”。
物业税对于高房价作用不大 房产保有税或会先行试点
有些政策可能会被倒逼出来,现在社会对物业税呼声比较大,可能会提前出来,物业税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税种,中国必须走向物业税,这是毫无疑问的。
人们讨论物业税,经常把物业税与高房价进行关联,或者说对物业税有过高的预期,希望通过物业税来调节高房价,我觉得这是认识上的偏差。物业税是房产持有环节的税种,综观房产交易,从购置、持有、退出环节,有不同的税收政策,购置环节、退出环节都有税,唯独持有环节还没有。物业税在国外是地方税里非常重要的构成部分,有些地方物业税占地方收入的40%、50%。特别消费税、住房保有税、房产税,这些税种,在1986年前有规定,但都是针对营业性房产。物业税的出台肯定有助于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有助于改变普遍存在的土地财政现象。对于高房价的抑制性作用,物业税有它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个人觉得,不应该有过高的预期。对于高烧的楼市来说,物业税可以说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特别消费税也好,房产保有税也好,可能会以某种形式,在某些城市先行试点。
住宅用地被挤压,导致的必然结果是,在建、在售商品房就会提价。新的住宅用地计划,从总的供应来看,和过去若干年相比是放量增加,这有可能改变那种只调比例、不调总量的现象。
招拍挂在客观上导致了高地价 完善制度最重要
和协议出让方式相比,“招拍挂”固然公平、公开,避免腐败,但是也在客观上导致了高地价。现在中央和北京市都出台了新规,“招拍挂”政策的调整是应该坚持的方向。完善“招拍挂”有一个基本前提,土地出让的数量和节奏。土地出让的数量和市场需求的规模是否匹配?分布的区域是否合理?推地的节奏是否和市场预期相匹配?这些都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在过去,每一年的用地计划要到7、8月份,甚至更晚才公布,这样的用地计划对于年度用地的指导意义很有限。“招拍挂”制度的完善很重要,更关键的是如何执行?这样才有可能让土地市场更加规范、更加健康。“招拍挂”解决好了,土地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就有了希望和保障。
未来20年房地产仍然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未来20年甚至更长时间,房地产仍然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存在,这是确定无疑的。未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完成,房地产业会逐步变形为一个普通的行业。对于中国的地产业来说,中短期的市场波动和中长期的持续发展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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