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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破题” 定价更加市场化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周婷
2010年06月01日10:15
CFP图片

  本报记者 周婷 实习记者 王颖春

  国家发改委31日宣布,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同时,改进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即取消双轨制,扩大价格幅度范围,设定车用气与车用油的售价比。

  分析人士指出,这是天然气定价机制市场化改革推行以来最重要的一步,未来还将在天然气定价机制方面循序渐进推出更多改革措施,使定价方式更加市场化,更加体现资源稀缺,更加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

  理顺天然气价格

  此次定价体制改革中,取消“双轨制”,合并一、二档气,实际上是斩断了原先遗留的“尾巴”。

  上世纪80年代,我国曾对天然气实行计划内、外两种价格,允许计划外气量高价销售。

  早在2005年,国家曾决定取消价格“双轨制”,但鉴于当时计划内、外气价差距较大,一步取消存在困难,决定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在当年推出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时,将计划内气量和部分计划外气量统一归并为一档气,其余为二档气,实行不同的价格。归并后一档气量占全部气量的85%以上。

  根据此次改革规定,国家决定对仍然存在一、二档气价的大港、辽河、中原三个油气田价格进行并轨,彻底取消价格“双轨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进一步简化价格管理,公平用户负担。

  在扩大价格浮动区间方面,目前国产陆上一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允许的浮动幅度为上下10%,二档气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这次将并轨后的出厂基准价格允许的浮动幅度统一确定为上浮10%、下浮不限,即允许供需双方在不超过出厂基准价格上浮10%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赋予供需双方更大的定价自主权。

  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这次改革中明确提出了车用气与车用油的比价关系。调整后,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车辆仍比使用汽油的车辆具有成本优势,有利于促进城市环保。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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