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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一定要等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膨胀问题、教育问题、医疗问题、养老和失业保险问题等等引发一次普遍性危机的时候,才能推进改革的实质性深化吗?
从当前的政策实践来看,中国试图在不推动政治和社会转型的前提下促进经济转型,旨在实现经济增长、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式的可持续发展。这是一个良好的愿望,但料想其过程必将困难重重。
经历32年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团,改革特征从“普惠时代”走向了“利益分割时代”,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改革的阻力骤增。缩减城乡、地区、行业间的居民收入差距,取消户籍限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尤其是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幅度增加政府公务或廉租房等等,一系列事关民生的社会转型问题亟待解决。但是这些听起来似乎比较激进的变革何时、会由谁推进呢?
在经济学的语境中,危机通常指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了高通胀或通缩、高失业、高赤字等情况;改革通常指对现行政策的调整,一般有两种改革方式: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总量平衡是指调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消减赤字或遏制高通胀。结构调整是指拓宽产品市场,改变规章制度环境,劳动市场改革和贸易自由化等。
为何有些国家能够果断迅速地进行改革,而其他国家任由成本累积,却迟迟不愿改革?这让很多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困惑不解。实际上,它还要涉及到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为何有些明显成本很高而且不可持续的政策却为社会采用,甚至持续很长时间。
改革通常被拖延,尤其是因改革成本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非均衡分配而产生政治冲突时。当一方能够将其期望的政策施行于其他那些已经无力抵制这种稳定性改革方案的对手时,改革便得以实行。政治制度的性质,会影响各竞争利益集团之间的权力分配。假设社会中存在两大利益集团的话,如果改革对于胜利方或是失败方来说都没有收益,即双方如果都等待的话毫无好处可言,那么双方都会很快退出斗争。同样,如果等待成本的信息是完全对称的话,那么改革措施仍会很快出台,因为力量相对弱的一方知道其最终将会成为失败者。因此,他们会选择迅速退出并且节省拖延改革的成本。这样一来,悬而未决的冲突(双方都不同意平均分配改革成本)以及相关成本信息的不对称性,成了改革推迟推行的必要充分条件。
那么,什么情况下,改革更易于推进呢?相对于经济温和发展时期而言,危机时期改革更易推行。经济处于低谷时期,会使一方等待和斗争的成本太高,倾向于让步,进而改革得以顺利进行。一个很可能的情况就是,危机使一方很快认识到对方相对更强大进而很快退出斗争。Drazen 和 Grilli(1993)正是从这个角度说明危机可能是一种社会福利的改善。
实际上,危机一方面通过恶化经济状况直接造成社会福利损失,但是另一方面却能使改革更易推进,进而减少等待成本。如果后者超过前者,那么危机就可以增加社会总收益;危机发生时,“强权”政府更易推行改革。如总统制国家、在野党几乎没有否决权、一党制国家或政府内阁成员中执政党成员占绝大多数。设想这样一种情况:某一团体牢牢控制着政策制定权,反对方要想推翻该集团的政策除了要付出巨大代价不说,而且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改革措施就会很快出台,因为该掌权团体可以不顾对方反对强行实施改革。
所以说,在一个很难让反对方行使否决权的政治体制下,改革往往更易实施和推进。比如总统制下,如果国家元首作风强硬,那么改革很容易实施。然而,在这些体制下,如果由于政治权力分配不均而缺少权力制衡的话,同样会造成改革成本的非均衡分配问题。Spolaore(2004)在相关文献里面,分析了这种涉及改革和成本非均衡分配的权衡问题。
此外,大选过后,改革也容易迅速推行。可能新政府组阁后希望能有新举措,同时距离下一届选举还有很长时间。政治巩固之后,对立双方中的一方权力增加,进而使对方不可能否决改革方案(成本太高),改革同样会比较顺利地实施。政治巩固可能是由于选举产生,选举之后,上届政府要么权力得到加强,要么就被一派更强大的力量重新组阁。因此,通常来讲,改革措施多在选举过后出台,一个可能性的解释就是通过选举,使对立双方的力量对比明晰化。结果,选举过后,势力较弱的一方会放弃斗争。相反,选举以前,关于孰强孰弱的信息不确定性恰恰使双方不愿轻易放弃斗争。
1978年,中国开始进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在缺乏理论指导的情况下,中国选择了走一步、看一步的模式,也被形象称为“摸着石头过河”。中国依赖于常识和经验的改革确实“抓住了很多老鼠”。这得益于中国探索出一条适合于本国国情的改革道路,并成功实现了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但如前所述,民生问题突出,引发了各界对于改革的又一次争论,有人认为我们的路走错了,有人认为我们的教育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均宣告失败,有人认为我们的国企改革收效甚微,有人认为中国“市场换技术”的外向型发展策略彻底失败……
这些争论很大程度上是对改革以来新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的一种反映。改革争论的实质已经同前两次大讨论有本质上的区别,不是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改革的方向和道路问题,也就是说“如何改”、“往哪个方向改”的问题。
在任何一个国家,政府推进改革的内容、方向、速度和时机,都是国内各个行动集团利益诉求和博弈的反映。比如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国家对于房产政策或者土地政策的任何一点微小的调整,都会在不同集团之间形成一种巨大的利益再分配现象。究其原因,新购得住房的居民,房地产市场上的国内外投机者,房地产开发商,希望以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带动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的相关地方政府,以及同房地产开发商、地方政府捆绑在一起,已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金融机构,都是阻挠任何一项旨在稳定或者压低房价的改革措施的利益行动集团。由于这个利益集团是我国房产制度、土地政策改革推进的实质主体,因此,才使得相关改革被延迟或者流于形式。
改革推进的时机和主体,取决于利益集团博弈的均衡解。也就是说,什么时候才开始推进改革,谁来推进改革,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博弈格局中参与方力量对比的结果。但是,需要我们深思的是:难道一定要等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膨胀问题、教育问题、医疗问题、养老和失业保险问题等等引发一次普遍性危机的时候,才能推进改革的实质性深化吗?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院长助理、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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