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如果早一点鼓励上市金融机构首选内源性融资,无疑是提高银行、券商等上市金融机构内生增长力,缓解市场融资压力的及时雨,但现在才说,有“马后炮”之嫌。
今年以来,农行以超过工行的221亿美元创造了“全球第一”的IPO融资规模纪录,且光大银行相继以217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规模登陆上市的同时,上市银行纷纷公布了庞大的再融资计划。中行、建行、工行、交行的再融资计划规模达到2870亿元。按理说,内源性融资对于上市银行来说是一个好主意,尤其是对于汇金一直在增持注资的国有商业银行。内源性融资不仅可以避免因对外股权融资而造成原股东对企业控制权的稀释,增加原股东的剩余索取权,使原股东享有更多的实际利益,更重要的是,内源性融资几乎不发生什么融资成本,不需要支付利息或股利,不会减少企业的现金流量,也不需支付任何融资费用,内源性融资比例的提高既说明银行内生增长水平有所提高,同时,也是银行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的一个显著标志。
不过,内源性融资政策虽好,提出或强调的时机未免太蹊跷。早不提出,晚不提出,恰恰在银行“高派息大融资”的高潮行将过去的时候。
一则,对于金融机构的这种“高派息大融资”的现象,监管部门既然不支持,为什么早不主动把住审批关。大放水之后,再说“不支持”,即使不无放纵之故意,至少也有忽悠市场之嫌吧?二则,在现有制度条件下,加大留存收益的比重,不仅需要得到国有股东的批准,而且还涉及到税收折旧等相关政策的调整,存在一定的难度。在某种意义上,空口白话地支持内源性融资,不过是放的空炮。三则,对内源性融资的支持同提倡分红回报投资者,不应该对立起来。在圈钱的圈足了钱,捞钱的也捞足了之后,突然借提出“内源性融资”反对高派息,不啻给上市银行一个做“铁公鸡”的合理借口,对中小投资者显然是不公平的。
(作者系资深市场观察人士)